各市、州、县(区)水产(主管)局(委):
根据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工作,我局制定了《湖北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水产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湖北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细化方案与“四单”明细表的通知》(鄂农专项战役〔2018〕4号)要求,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绿色高效”的发展理念,坚持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水产发展质量,促进全省水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水产健康示范行动,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完成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二是通过技术创新和推广,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三是通过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区,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四是实现水产养殖污染环境治理目标;五是强化水产品的源头管控,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渔业养殖空间布局。
本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根本要求,制订出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科学确定养殖水域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合理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范围,设定发展底线,该退则退、宜养则养,稳定基本养殖面积。禁养区要全面退出人工养殖。限养区应采取人放天养、增殖渔业等生态养殖模式。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各地要加强对示范场管理的督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周边养殖户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各种节能减排养殖技术在生产中广泛应用,以点带面,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至2020年,每年争创30个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2个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三)做好渔业科技支撑和服务。
突出绿色导向,坚持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把渔业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转到低耗、生态、节本、安全、优质、循环等绿色技术上来,不断提升养殖装备水平,升级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实现节水减排,开展池塘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加强水产养殖环境监测,实行尾水达标排放。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升级,大力推广节能高效、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的养殖模式。重点发展池塘循环水养殖、工厂化高效养殖、流道养殖、集装箱养殖等绿色养殖模式。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提升工程,推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全省稻渔种养面积到2022年达到700万亩,积极创建全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
(四)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
推进省级渔业信息化监管平台运用,加快各养殖生产单位信息录入,将其纳入监管视野。持续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检测。强化监测体系建设,督导各地开展分级检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综合合格率超过97.5%。做好养殖投入品监管,做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试点和推广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各级水产病害防治站的建设并完善运行机制,激活现有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做好水生动物疫情监测。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宣贯,督导各养殖生产单位使用经检疫的苗种。
(五)强化水产养殖专项执法。
突出抓好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和养殖过程中的药品使用的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生产和查处违规用药行为。严查违规养殖、滥用药物等行为,整治养殖环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举报电话,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建立渔业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执法机构为主,技术推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业执法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水产养殖生态健康发展作为我省现代渔业建设的关键抓手,强化绿色养殖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健康生态养殖。要逐级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资金使用重点放到养殖水域环境治理、质量安全、品牌打造等公共服务上来,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把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强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和服务,强化养殖生产者的健康养殖理念,提高健康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突出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本地水产健康养殖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强化执法监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指示精神,积极适应现代渔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改善执法手段,强化执法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绿色养殖、健康养殖,要做好以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为重点的养殖环境综合治理的执法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整合渔业环境监测、水产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相关机构的力量,为提升执法管理效能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