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 农牧、农业)厅( 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规范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现场评审工作,根据《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 1 号,2007年)、《 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通用建设规范( 试行)》和《 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 试行)》( 农医发〔2009〕13 号)要求,我部制定了《 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现场评审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现场评审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