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公共机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近期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制定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公共机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全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禁限同步、推广替代、规范处置的原则,开展全厅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引领全厅开启绿色生活方式,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替代产品,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禁止使用部分塑料产品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全面开展“禁塑”摸底调研工作,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实施准备。要全面开展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禁止采购和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但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二)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各单位应加大对符合标准环保绿色产品以及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账,完善核销记录,推广使用钢笔和可重复使用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中性笔等塑料办公用品使用。会议场所使用瓷杯、玻璃杯等饮水器具,鼓励自带杯具。食堂提供外卖打包服务时必须使用可降解打包盒、可降解塑料袋,不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刀叉勺,提倡自带饭盒。井冈山培训基地等接待场所设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提示,鼓励自带洗漱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含塑料微珠的洗发水、沐浴剂、牙膏等日化用品。鼓励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竹麻袋等非塑料制品和秸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源头上减少塑料制品使用。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规范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推动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强化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要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做好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结合,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推动塑料废弃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
(二)抓好宣传教育。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媒体资源,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升干部职工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抵制过度包装和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教育,形成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监督。厅节能领导小组将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厅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附件
公共机构停止使用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1.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碗、盘、碟等。
2.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等(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4.一次性塑料水杯、饮料杯。
5.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6.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说明: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乙烯-醋酸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