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提出有关目标和主要任务。同年,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2018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市监标创〔2018〕77号)的通知,明确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工作机构。为落实《意见》要求,规范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特由工作机构制定并发布本实施方案。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19年2月20日
附件:
关于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pdf
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