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2019〕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和规范协会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我国职业安全健康与应急管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我协会组织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现予以发布。
附件1: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