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畜牧(水产)局,中捷农务局、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完成2018年全市“瘦肉精”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任务,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18年沧州市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沧农牧传[2018]43号)要求,市局将开展2018年“瘦肉精”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时间
8月7-9日,具体时间请各县(市、区)及时与市局检测小组带队人员联系。
二、 监测品种和数量
(一)品种:猪尿、牛尿、羊尿,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等。
(二)数量:养殖环节90批次,其中猪、羊、牛尿54批次,鸡蛋36批次;屠宰环节16批次,其中猪肉(肝)12批次、羊肉(肝)2批次,牛肉(肝)2批次;市场环节194批次,其中猪肉52批次、羊肉53批次、牛肉52批次、鸡肉37批次,合计300批次。(任务分配及分组情况见附件)
三、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详见2018年沧州市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沧农牧字[2018]43号)
四、抽检要求
(一)抽样环节:监督抽查为辖区内生猪、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市场风险监测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
(二)抽样要求:监督抽查每个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最多采集3个批次,屠宰企业要求样品来源于不同的养殖场,养殖、屠宰环节样品不足的可以互补;市场风险监测一个抽样点抽取一批次样品,抽检样品尽量来源于本地,并填写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非监督抽检抽样付款凭证,采样费用全部由市局承担。
(三)样品要求:监督抽查动物性产品每批样品采集三份,肉类样品取同一部位肌肉组织分成3份,每份不少于300g;鸡蛋样品取同一鸡舍或摊位鸡蛋10枚,打碎后混合均匀,分成3份, 每份不少于150g;畜类肝脏样品取同一动物同一叶肝脏, 分成3份, 每份不少于200g。尿液样品每批次不少于100mL,平均分成三份,所抽样品按规定封样,被抽样单位留存一份,其余二份带回市农检中心进行仪器检测。市场风险监测,猪、牛、羊肉样品采一份,不少于300g,鸡肉样品取整只。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此次抽检工作,确定抽样负责人、两名执法人员,安排好被抽检地点、车辆以及行程路线,并配合市局抽样人员做好监测相关工作。抽样负责人名单(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于8月3日前报市局农安办。
联系人:高建勇 电 话:2176662
邮 箱:cznab@163.com
附件:全市2018年第一次瘦肉精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检任务分配及抽检人员分组情况.docx
沧州市农牧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