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监局:
按照《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市评估工作情况,省安监局在《山东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基础上,针对化工行业特点,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化工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尽快将评估标准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安监局及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并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要求开展化工行业双重预防体系评估工作,确保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安监局危化处反馈,联系人:任海峰,电话:0531-81792208(带传真)。
山东省安监局
2018年8月23日
附件: 山东省化工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