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解各地落实卫生部等6部局《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64号)和省卫生厅等6厅局《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11〕11号)的情况,省卫生厅定于2011年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现将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期工作的总结和自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将抽取部分市、县进行督查,省级抽查通知另行下发。
省卫生厅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次督查中各市自查报告的汇总和统计等工作,请各地于8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附表1-13(有关格式见附件)报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戴月,联系电话:025-83759341,邮箱:delia0616@163.com。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期督查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