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8〕4号)(附件1)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关于加强本市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纺织、烟草等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2017年主要工作成效
2017年,市安全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本市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对全市800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专项培训,印发1万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手册》,利用安全生产“双百工程”向企业宣讲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7项措施,与安全监管总局四司共同举办了工贸企业微信公众号安全知识竞赛。二是拓展监管手段强化措施落实。在推进工业企业隐患治理专项行动中,同时指导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在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创建中,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作为重要条件之一,未进行有限间作业辨识管控的,不能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查处问题。市安全监管局依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管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9号令,以下简称59号令)检查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39家,行政处罚8家,罚款9万元,北京电视台曝光2家,有效强化了59号令在本市的有效落实。
各地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本地区工业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针对企业普遍将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单位报告及发包单位作业现场旁站监督制度,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指导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措施。顺义区向全区工业企业发放“致工业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区286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业企业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大兴区组织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能大比武,强化安全培训,规范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全市大力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有力提升了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去年我市开展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相当数量的工业企业尚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从各区上报的台账中看出,在摸排的1264家有限空间企业中,仅有36%的企业完全符合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求。其中,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并建立台账的占58.3%,开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占54.8%,实行作业审批的占53.5%,设置警示标识的占57.8%,配置通风检测仪器装备的占43.5%,开展应急演练的占50.6%,对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安全管理的占51.2%。由此可见大量工业企业尚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条件确认工作。二是执法检查力度不够。有的区还未依照59号令开展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执法检查,未整合本地区执法力量,对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实现全覆盖检查,执法检查存在宽松软现象。据统计,在各区检查的600余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中,仅对19家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执法检查力度不足。三是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措施不足。部分区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未将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7项措施作为重点内容,一些标准化企业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辨识及管控工作,没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双百工程”等各种手段,开展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市安委会已将此项工作列为2018年对各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考核重点内容之一,请各区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统一组织领导。各区要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补充监管力量,强化工业企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近期,市安全监管局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制定工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年行动方案。请各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近3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要求。要申请专项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
(二)持续夯实工作基础。结合本地区实际,每年应摸排掌握本地区所有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数据,按要求填制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2),完善更新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台账。同时要将冶金、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造纸和酱腌菜企业及工业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中之重,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提升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监管水平。
(三)有力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街乡安全员的专项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措施要求,避免盲目施救。要进一步借助安全生产“双百工程”,指导工业企业负责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印发宣传手册、举办知识竞赛及安全生产月等载体,广泛开展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知识宣传,提高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采取过硬手段措施。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一是充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相结合,把有限空间作业7项管理措施作为否决项,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均不予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对于已经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发现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格。二是要每年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结合实际确定示范企业创建数量,原则上,今年各区创建示范企业数量为10至20家。要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推广交流有限空间作业先进管理经验,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其他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力争做到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59号令的规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附件3),严厉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调动街乡安全员力量加强检查督导,采取约谈、通报和曝光等措施,检查一家,整改一家,督促工业企业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全面消除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
请各区认真安排部署本地区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工作信息。
请将工作部署于2018年4月15日前,年度工作总结及《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于2018年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附件: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8〕4号)
2.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3日
(联系人:齐琳、赵庆儒;联系电话:63029025,88011280;邮箱:ajjjgyc@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