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特殊食品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风险分级管理相关规定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和2021年省级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食特〔2021〕106号)要求,市局制定了《2021年清远市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做好检查计划的落实。检查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局食品生产科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韵,0763-3385596。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2021年清远市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市局2021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和监管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开展对全市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强化风险排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殊食品生产安全。
一、检查对象
清远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经营日常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食药监办法〔2017〕11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0〕154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
三、检查任务
本计划的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含重点或飞行检查),其中,市级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次。县(市、区)局可结合日常掌握的可能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行业性问题等线索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按《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及《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要求进行,检查项目必须做到每年全覆盖。检查中对涉嫌存在问题的产品和食品原料应进行监督抽检,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新增企业按照本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四、检查结果处置
检查结果处置按照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监督检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对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由辖区县级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清远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附件
清远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食品类别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荷兴工业园(富强南路侧)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荷兴工业园(富强南路侧) | 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保健食品 | SC12744180200184 | 2020/11/13 | 2025/11/12 |
2 | 广东豪爽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连州市城南开发区 |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开发区 | 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保健食品;其他食品 | SC12744188200090 | 2019/7/19 | 2021/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