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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22 551
核心提示: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发〔2021〕5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甘肃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
 
  甘肃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全省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安甘肃”建设, 以保障肉制品安全、提升肉制品质量和产业核心竟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全省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推行先进科学的行业管理模式,树行业标杆,立监管标尺,督促肉制品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推动肉制品质量提升。到2023年,全省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对肉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达100%。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企业达到80%以上,透明车间建设实施率达到100%。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审核把关率达100%,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肉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食品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配备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健全产品质量问题快速反应及处理机制。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对环境条件、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逐步提高生产加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2.加强原辅料管控。企业应当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审核把关,确保原辅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制定并实施原辅材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进口肉类产品应当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鼓励肉制品生产企业自建或合作建立畜、禽养殖基地,积极推广“养殖基地+屠宰厂(供应商)+生产企业”的完整产业链控制模式。
 
  3.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通过危害分析方法确定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设立控制措施,并制定相关文件加以落实。加强生产环境和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做好关键环节信息记录。加强产品包装控制,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真实合规标注标识。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防护计划,防止肉制品生产过程受到故意污染或蓄意破坏。
 
  4.加强检验检测。企业应当加强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检测,根据原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合理确定检验检测项目和频次,保存原始检验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企业建立食品检验实验室的,可以自行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
 
  5.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和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评价和整改报告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笫三方机构定期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企业集团应当定期对所属工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评价。以原辅料管理、生产加工控制、产品检验和贮存运输销售等信息记录为重点,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1.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引导肉制品生产企业自 建或者合作建立畜、禽养殖场,鼓励企业采用“进厂(场)监督”、 供应商审核等方式,督促养殖厂(场)严格执行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兽药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管理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督促屠宰、运输、仓储环节相关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保证畜、禽肉质量安全。加强肉制品销售管理,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运输配送、贮存销售肉制品,需冷冻、冷藏贮存的肉制品的设施设备应满足相应温度要求,鼓励企业设立直营店、专柜和网店等方式销售。
 
  2.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大中型肉制品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实施 HACCP、IS0 22000等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控制,主动进行风险评估,加强风险控制。鼓励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提升小组,开展质量安全提升活动,促进质量安全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创新。
 
  3.提升产品创新研发水平。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 极联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研发机构等联合研发新产品。鼓励大型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等专门的产品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优化产品外观包装设计,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消费友好等需求。鼓励企业开展食品感官评价,消费者体验,培养忠诚的消费者,激发消费潜能。
 
  4.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建设水平。发挥甘肃畜牧产业优势,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牛羊产品的精深加工,加快牛羊肉制品的转化升级。引导企业加快质量提升,推动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鼓励国内大型肉制品企业来甘投资,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甘加藏羊”“平凉红牛”“玛曲牦牛”“迭部蕨麻猪”等地理标志产品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和宣传,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强化监督管理
 
  1.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加强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培训,提高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质量,严把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关。严格新建工厂、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工厂的现场核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生产加工控制、清洁消毒、冷藏冷冻和检验检测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督促肉制品生产企业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
 
  2.加强肉制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情况,制定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随机监督检查和异地监督检查。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对肉制品经营者温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3.加强肉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持续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对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风险监测。对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要依法处置,并督促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 。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依法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5.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推动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肉制品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准确归集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予以公示。支持肉制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
 
  (四)加强社会共治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每年定期发布肉制品质量报告,客观、公正、及时反映我省肉制品产品质量状况,提振消费者对肉制品的信心。借鉴先进省份和发达国家经验,将国家历年抽检积累的检测数据与企业共享,指导企业有针对性的提升产品品质。
 
  2.积极推进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作用,建立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的技术支撑。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和技术服务,引导和督促肉制品生产者合规、诚信生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客观真实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完善推动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的扶持和技术服务力度,推动中小型肉制品企业做大做强,助力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
 
  (三)强化工作指导。加强调研,强化对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组织开展食品检查员系统培训,通过现场教学、实地检查等方式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省局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地要注重收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工作建议,持续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地区: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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