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严防严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促进冷冻饮品、速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局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省局决定对全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梳理分析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排查的隐患问题实施风险评估,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食品生产安全底线,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是对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标签标识等进行自查、检查,重点自查、检查进口原辅料的采购及使用;二是自查、检查生产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等要求,出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验等;三是自查、检查成品储存、运输等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追溯信息是否按要求录入等;四是自查、检查使用的商品名称、标识、包装、说明等的用语用字是否符合要求;五是自查、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
三、整治措施
(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
食品生产企业要对生产情况和生产的食品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辖区监管部门。
1.生产许可情况。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等行为。
2.过程控制情况。对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标签标识等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公告及通知要求逐一进行自查,重点对使用进口原辅料行为进行自查;是否无产品标准受托生产食品,受托生产是否按照规定留存样品并做好记录;定期开展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确保食品生产行为持续合规,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要主动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防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3.存储及追溯情况。成品的存储、运输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原料采购、配料投料、关键点参数、出厂检验、产品销售等相关信息,是否及时录入并上传至“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涉及冷链的,是否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将有关信息和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录入冷链追溯系统。
4.标签标识情况。产品名称是否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商品名称、标识、包装、说明等用语用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分装企业扩大保质期、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行为;是否存在转基因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是否存在在非生产许可产品上冒用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等行为。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和食品生产标准,对辖区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逐一检查,要逐户过、逐库看、逐件查,确保不漏一家、不漏一户;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的原辅料是否合法合规,采购、投料等记录是否真实,是否非法添加,标签标识是否虚假、是否符合规范用语用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严防严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对整治对象使用的进口原料、外省通报涉疫信息等,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查。
2.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媒体曝光、监督抽检不合格、外省通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体系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目录清单,台账式推动解决,彻底整治到位;对发现的问题集中企业、蕴藏较大风险的地区,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通报的及时通报,该公开的要依法公开,该约谈的由省局、市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属地监管部门开展警示约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的监督抽检频次和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要彻查问题原因,问题未查明、原因未找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开工生产。
4.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要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强化培训督导,形成长效机制
各级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新技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食品生产者、基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部门的培训力度。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长效机制、制度设计,推动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省局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市县食品生产业务骨干等组成监督检查组,对问题隐患突出的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蕴藏较大风险的重点地区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局要参照省局模式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20日至6月15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者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16日至10月15日,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持续加强对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守牢食品生产安全底线。
(二)打建结合,固本强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既要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盯住不放,久久为功,还要固本强基、建立长效机制。要鼓励消费者、社会组织、食品协会等,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同时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为全面汇总分析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请各市自检查整治开始后,每月25日前将《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报省局。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省局。各级专项整治检查信息请及时录入《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监管系统》。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 1.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xlsx
2.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