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的规定,我局对《安徽省安全生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6个专项预案及其简化版进行了修订,并经2016年5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日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