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市监信监规字【2018】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10日。新的登记编号为:SDPR-2020-0330003。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