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珠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珠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珠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doc
附件1-全市禁止部分.doc
附件2-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doc
附件3-非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