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新修订的《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1610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