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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武食药监〔2015〕78号)

   2015-06-26 578
核心提示: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稽查局:  现将《2015年武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稽查局:
 
  现将《2015年武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按照全省、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会议的总体部署,特制定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化重点领域治理
 
  (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年”活动。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重责任、上硬件、建制度、促规范。重点从审批许可、体检培训、索证索票、设施设备、食品储存、加工制作、洗消保洁、专间管理、制度落实、负面清单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持续加大“明厨亮灶”推行力度。大型以上餐馆主要推行视屏传输技术,建设“可视厨房”;中型餐馆主要推行玻璃隔断,建设“透明厨房”;小型餐馆主要落实“亮化”措施,建设“开放式厨房”。重心要向中小型餐馆下移,改造提升后厨条件,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12月底前,力争全市所有餐饮单位全部实施“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
 
  (三)深入推进实施电子追溯管理。以全面加入和有效使用为抓手,重点在电子追溯管理的良性运转和有效使用上下功夫,加大推广应用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追溯工作日常巡查监管。做到米、面、粮、油、肉、蛋、奶、调味料等大宗食品原料和预包装食品的全录入和可查询。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100%加入并有效使用,小型餐馆70%加入并有效使用,餐饮单位“电子一票通”索取率达到100%,监管人员90%以上可以开展网上巡查、网上录入信息、网上组织清查行动、网上开展执法办案、网上进行统计分析、网上进行形势研判。
 
  (四)规范完善“外置化”管理措施。进一步严格标准,不断规范和大力推进量化等级评定、监督信息公示、“外置化”管理,实现统一颜色、统一尺寸、统一标识、统一内容,并严格落实差别化监管工作措施,大力督促餐饮单位升级改造。全市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率、信息公示覆盖率、“外置化”率均达到100%,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继续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对2014年创建的1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街(区)、4个省级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6个省级示范店实施动态管理,适时进行随机复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严重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坚决摘牌,全市通报。8月底前,各县区要将申报的省级示范、市级示范上报市局。9月中旬市局验收,遴选上报省级示范。市县联动,争取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街(区)2个、省级示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5个、省级示范店20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治理,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六)全面落实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措施。以餐饮环节购进使用的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料、添加剂、自制饮品、自制火锅底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凉菜加工制作、熟食和面点加工贮存、火锅涮菜洗净切配和摆放、热食烹饪中心温度控制、从业人员体检培训、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理等为重点环节,以节假日、婚丧嫁娶活动、重大活动等为重点时段,及早谋划、提前介入、靠前监管、管控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七)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春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营养餐监管,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行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要求学校食堂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重点抓好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餐用具洗消保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充分利用新开办和换证等时机,将同一建筑物内一证管理和学校自主经营等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八)聚焦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以申报登记、持证上岗、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行农村“流动厨师”和协管员向乡镇监管所申报登记制度及“流动餐车”登记管理制度。凡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一律督促整改。凡不报告登记的,一律取缔,不得设宴。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农村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和餐饮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和应急处置,消除监管盲点,化解风险隐患,着力预防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今年4月,市上制定出台《加强“流动餐车”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流动餐车”的监管。
 
  (九)切实强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针对重大活动保障中“重驻点监督、轻事前评估,重接待单位、轻周边监管”的现象,强化事前预防和评估,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突出驻点监督、留样管理、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力做好各级各类重大活动的事前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保障评估,确保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深入开展洗消保洁专项治理。按照《甘肃省餐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措施要求,不断推进餐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治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力争实现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100%采取物理消毒或集中消毒,杜绝化学消毒;督促不具备洗消能力的小型餐馆使用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严格执行消毒剂配用比例和洗消保洁程序,规范化学消毒。努力实现餐饮单位10人以上包厢100%采取集中清洗消毒、独立保洁和杯饮具开餐前半小时趁热摆台,使全市餐用具洗消和保洁水平明显提高。
 
  (十一)深入开展“两超一非”专项整治。继续深化超范围经营、超能力接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落实凉菜许可管理规定,对不具备设置凉菜间和凉菜加工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对未经许可擅自加工制作凉菜的,一律停业整顿,对屡教不改的,一律严惩。严格核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具备满足承办特定宴席的加工制作、餐饮具盛装和洗消保洁、备餐、储存、人员配置等条件,对不具备相应条件的,立即停止其违规经营行为,对明知故犯的,一律停业整顿并严罚。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律停业并移交司法机关。
 
  (十二)全面实施小餐饮提升改造工程。督促小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可控”的原则,实施小餐饮提升改造工程,合理规划建设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地方特色的餐饮市场、美食街区等,鼓励和引导小餐饮进场、进店经营,每个县区至少建立一个餐饮市场或者一条美食街区。要对食品加工小摊贩实施“两证一书”管理,同时加强“小饭桌”的监管。
 
  (十三)统筹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以各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餐馆、小餐饮等为重点单位,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要以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遴选旅游景区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示范创建,发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旅游景区餐饮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游客餐饮安全。
 
  三、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十四)严把许可准入关。一要严格按照申请、受理、移交、核查、审批等程序,依法、依规、有序办理,建立“一户一档”信用档案。二要狠抓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严格对申报材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人员资质的合法性、场所布局以及工艺流程和卫生设施设备的完备性进行审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审核管理。三要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适时启动实施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做好新证核发和网上申报及电子许可工作。
 
  (十五)强力推进《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全覆盖实施。从3月1日起,全面实施《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日常监管记分情况,均要记入经营者档案。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接近处置分值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及时亮出“黄牌”,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合理实施记分管理,不要生搬硬套,搞“一刀切”。
 
  四、探索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餐饮环节长效监管机制
 
  (十六)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按照食品经营的业态、许可范围、经营的项目和风险高低,列出禁止经营的“负面清单”,重点将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经营的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等重点品种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在其醒目位置进行公布,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负面清单”公示率达100%。
 
  (十七)切实加强全方位教育培训。针对基层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不会管、胡乱管、管不好的问题,对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同时,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前和岗位中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全部持证挂牌上岗。
 
  (十八)大力推行“文明餐桌”行动。按照省局要求,修定全市“文明餐桌”行动方案,积极倡导实施“厉行节约、文明用餐”,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助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十九)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认真开展应急培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及后处理工作,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报有关情况。
 
  (二十)积极引导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动用各种社会资源,构筑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格局。广泛宣传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支持新闻媒体监督和群众餐饮消费维权行为,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地区: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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