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0〕1号)和《重庆市工贸行业企业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方案》(渝安委〔2017〕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程序,推进工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管理,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与执法监督一体化,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经广泛调研讨论,特制订《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