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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赣药监化〔2021〕21号)

   2021-05-14 459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直属单位,相关协会:  根据《国家药监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直属单位,相关协会: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5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2021年江西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2021年江西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及省局工作安排,作为“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省将继续举办2021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的宣贯和科普宣传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促进我省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21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一是寓意化妆品法规为化妆品安全和公众的美丽生活保驾护航;二是寓意公众只有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才能有美丽的生活。
 
  活动时间与国家局同步,定于5月24-30日(周一至周日)。
 
  二、宣传重点
 
  今年宣传周的宣传重点有三项:一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三是进一步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活动安排
 
  (一)预热阶段(5月1日-5月23日)
 
  1.关注网络消费警示
 
  引导公众关注、应用5月份在主流电商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网易严选、小红书、唯品会、拼多多、聚美优品、苏宁易购等)化妆品品类的商品展示页上发布的消费安全提示,指导我省化妆品相关行业协会监督相关企业按消费安全提示及相关法规依法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主办: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直管县(市)局,樟树局(以下简称各地市局);协办:江西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江西省营养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
 
  2.收看、收听科普宣传视频及公益播报
 
  组织、引导公众、企业在国家局官网、省局官网、“中国药闻”微信公众号、“江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百度、腾讯视频等平台观看、学习系列科普宣传视频,包括《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贯、安全用妆知识等;收听宣传周期间,中央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频道的早晚高峰时段播出安全用妆公益播报。(主办:各地市局;协办:江西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江西省营养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
 
  3.宣传百度词条专题卡片
 
  在宣传周正式启动前3天开始向公众推介百度平台专题#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包括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视频、法规解读、公益课程、各省活动新闻等内容,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主办: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各地市局)
 
  (二)主体活动(5月24日-5月30日)
 
  1.宣传周启动
 
  5月24日,省局、各地市局结合实际,多种形式与国家局联动,同步启动2021年江西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同时,启动“为民办实事 化妆品法规宣贯万里行”、“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主办:省局、各地市局。)化妆品监管司组织宣贯队伍开展“为民办实事 化妆品法规宣贯万里行”活动, 重点是《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宣贯,宣贯活动的第一阶段从宣传周开始启动,根据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情况,在下半年开展第二阶段的宣贯活动。届时,省局统筹组织各地市监管人员和企业参加。(主办:省局。)“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 活动,是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回收,引导消费者加强绿色环保的意识,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对环境的伤害,同时有利于保护品牌和打击假货。此项活动计划在部分百货商场长期开展。(指导:各地市局;承办:江西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江西省营养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
 
  2.举办“爱肤日”活动。
 
  5月25日,以“儿童化妆品的安全使用”为主题,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一是通过专家咨询、科普讲座、义诊等方式,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二是引导公众在省局官网、微博、“中国药闻”微信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腾讯视频平台观看专家访谈视频、科普动画、动态图解等。(主办: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地市局)
 
  3.开展网络公益培训
 
  组织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局网络课程培训。5月26日,国家局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主题,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分模块,线上直播进行授课。(主办:省局、各地市局)
 
  4.开展科普大讲堂活动
 
  5月29日,我省作为分会场,承办国家局科普大讲堂活动,面向消费者,组织开展公益讲座、科普展览、互动交流等活动,进社区、进景区、进商场、进学校、进机关、进幼儿园,为消费者解答化妆品常识、使用误区,提高公众安全用妆和合理使用的意识。
 
  省局举办“赣鄱·话妆”交流峰会,在南昌设主会场,各地市局设分会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形式,省局活动实况进行现场直播;各分会场的活动由各地市局自行设计开展;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分会场或线上观看直播。交流峰会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省局主要领导主旨演讲、“美丽底线”发布、“美丽活动”表彰、 “美妆知识秀”、“美丽颜值说”等内容。届时,将邀请监管部门、科研院校、化妆品行业专家,围绕《条例》实施、化妆品监管、技术创新、产业方向、化妆品安全知识等发表主题演讲,提升公众认知水平,推动化妆品监管保障、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产业高质量发展。(主办:省局;协办:各地市局)
 
  同日,萍乡市局、赣州市局举办科普大讲堂进校园活动,上饶市局、鹰潭市局举办进景区活动,南昌市局、景德镇市局、新余市局举办进社区活动,宜春市局举办进政务服务大厅活动,抚州市局举办进商场等活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联动,并联系、组织所辖南昌市东湖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南昌市青山湖区图书馆、靖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九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遂川县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等省内各地食品药品科普基地、科普站及其他相关公共科普场馆,对公众开放,介绍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讲座、展览、交流等。(指导: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办:各地市局)
 
  5.召开“赣鄱·话妆”监管座谈会
 
  5月30日,召开“赣鄱·话妆”监管座谈会。省局介绍我省化妆品监管形势、任务,各地市局就监管形势、监管成效、行业趋势等内容进行交流,对《条例》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主办:省局,协办:各地市局)
 
  6.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
 
  配合国家局科普周活动,开放相关化妆品检验机构,并进行科普知识宣传。萍乡市局组织市药检所向美发美容协会成员单位开放活动,各地市局联动,结合实际情况,以线下或线上方式组织公众预约参观,向公众展示化妆品质量检验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介绍公众关心的化妆品安全指标等情况。(指导: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协办:各地市局、各地市相关检验机构)
 
  7.开展企业开放活动
 
  各地市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线下或线上方式组织开放相关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接受公众预约进企业参观。(主办:各地市局)
 
  8.继续推进“美丽110 天使在行动”美妆志愿者活动。
 
  充分发挥南昌市东湖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积极性和资源优势,牵头组织江西省“美丽110”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唱响“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为群众办实事,在南昌起义纪念馆举办志愿者党支部艺术造型秀,分版块在南昌市步行街进行美妆科普展示,在宣传周启动日当天开展志愿者举牌健步行等活动。5月上旬,组织录制志愿者科普宣传小视频,介绍“警惕面膜消费陷阱”、“如何科学选择儿童化妆品”等科普小知识,在启动仪式现场及官网、微信公众号推送播放。(指导:省局;承办:各地市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市局要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精心制定本地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真正体现“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同时,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二)强化宣传材料审核。各地市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各地可在宣传资料中选择使用国家局或省局科普宣传专栏内的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市局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市局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实际灵活开展线上、线下相关活动,确保防疫安全。
 
  (五)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市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各类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
 
  (五)建立考评推优机制。对宣传周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建立考评推优机制,提高各地市局科普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对特色鲜明、实效显着的活动以“2021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表扬。
 
  五、其它事项
 
  (一)省局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步)“化妆品科普宣传”专栏中,发布本活动周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
 
  (二)各地市局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zpjdglc@mpa.jiangxi.gov.cn。
 
  联 系 人:余聪  蔡雅岚
 
  电      话:0797-88151696  86178122
 
  附件: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推荐表
 
  附件
 
  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推荐表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活  动  情  况  简  介

推荐理由

 

省局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活动情况简介应简明扼要不超过500字。
 
  2.推优材料附件应包括:Word版本活动总结、活动精彩照片3—5张及活动视频。


 
地区: 江西
标签: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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