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0〕54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建局以来所发布的288件行政文件(含职能移交前省卫生厅发布的涉及餐饮服务监管方面的文件)作了全面梳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省局下发对行政相对人有普遍约束力和对内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53件。拟进行修改的3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8件。
二、省局下发与行政相对人有关或对内部行为具有约束力的行政工作文件以及职能移交前省卫生厅发布的涉及餐饮服务监管方面的文件,继续有效的145件。其中2件属职能移交前省卫生厅发布。拟进行修改的12件。其中5件属职能移交前省卫生厅发布。废止或宣布失效的67件。
对上述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工作文件废止或宣布失效,均不涉及过去根据这些文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效力。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鲁食药监法[2010]2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