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质量兴农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2016—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经费共计4.17亿元。截至目前,我部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3742项,其中农业国家标准7326项,行业标准6416项。关于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检验方法及屠宰畜禽检验规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了食品中433种农药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413项检测方法,135种兽药1548项残留限量、340项检测方法,31项屠宰畜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关于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产品质量及等级规格标准1500多项,动植物疫病测报和诊治标准近400项,外来生物入侵防控、农药田间试验准则、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400余项,种质资源相关标准500余项,产地环境标准40余项,过程控制技术规范200余项,绿色食品产品、产地环境及生产过程控制标准近500项。
(二)强化耕地土壤环境治理。2016—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61.46亿元,在17个省份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面积达3000万亩。我部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在全国168个县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推广地膜回收利用技术,在西北地区建设100个农膜回收行动示范县。建立监测网络,布设4万个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推进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
(三)强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研究建立大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实时监控试点。二是强化大县治理。整县推进204个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争取年内实现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三是强化终端利用。出台种养结合指导意见,推进铜、锌、抗生素减量使用,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70%。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创建100家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树立一批可学可用的样板。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标准基础研究,指导各省建立省级地方标准,加大标准宣贯力度,促进标准应用实施。同时,全力打好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研究创设秸秆利用区域性补偿制度,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
二、关于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保障
(一)完善法律法规。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类立法规划。2019年2月,我部正式向有关部委征求意见。目前的修订草案在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突出强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的处罚。细化并落实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实行最严肃的问责。二是突出源头治理、风险防范。突出强调农产品生产的源头管控,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科学防范风险隐患。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与环境保护、废弃物回收等内容,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三是建立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按照全程监管的思路,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投入品经营使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作出规定。四是与其他法律法规紧密衔接。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质量追溯、标准制修订、信息发布、农业投入品管理等方面,与《食品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紧密衔接,避免监管空白。五是坚持绿色优质发展导向。科学指导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技术,强化农产品品质标准制定,鼓励生产优质农产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我部围绕突出隐患,持续开展禁限用农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18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543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34.8万家次,发放宣传材料3134.9万份,查处问题3.4万起,责令整改2.8万起,涉及金额1.07亿元。
(三)加强检测体系建设。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强化质检机构建设。截至2016年,在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共安排投资130亿元,建设部、省、地、县质检机构3293个,检测人员达到3.2万人,实现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地市全覆盖和县级基本覆盖。二是强化质检机构管理。出台农业质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执证上岗制度,推进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基层检测人员练兵,举办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技能竞赛,各级质检机构能力水平大幅提升。三是提升地方质检机构管理水平。出台《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开展全国部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双百”对接帮扶活动,遴选百家部级质检机构与百家县级质检站,建立“一对一”“手拉手”“心连心”的结对帮扶机制,帮助基层提升检测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司法部等部委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工作。继续开展问题突出农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加大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提升检测人员能力水平。
三、关于用好大数据智慧监管手段
当前,我部围绕大数据智慧监管已经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追溯管理制度建设。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配套制度。二是加强国家追溯平台建设。2017年7月,我部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2018年9月,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截至2019年7月底,全国共有31386家生产经营主体、2947家监管机构、851家检测机构、850家执法机构已注册使用国家追溯平台。三是加强追溯管理标准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用术语》等11项追溯技术标准,为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平台互联互通提供技术指南。四是推动实施追溯“四挂钩”机制。2018年10月,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定、农业展会等挂钩的意见》,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部本级创建、认定、推选等工作与追溯挂钩。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追溯制度标准,研究实施强制性追溯目录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追溯平台对接互联,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的积极性。
四、关于增强农产品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
我部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工作,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培训内容包括法律培训、科普培训、技术培训等,培训对象涵盖了农民、农资生产经营者等各个方面。我部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重要文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
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1693
附件:
农办案90ceb.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