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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郊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九府发〔2011〕4号)

   2014-04-29 257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城郊蔬菜生产和保障城区蔬菜供应,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城郊商品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增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出发点,以推进我市城郊蔬菜工作由传统的服务保障型向现代农业产业型的发展方向转变为核心,以加快生产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手段,以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为保障,全面实现我市蔬菜“菜篮子”工程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生产发展与推进流通相协调、保障供给与富裕农民相统一的目的。
 
  (二)发展目标。至2015年,我市城郊蔬菜产业发展总体目标是:两增两稳三保障,即“223”发展目标。“两增”:一是增加城郊蔬菜基地面积。到2012年城区人口达到80万人左右,城郊蔬菜基地恢复到2万亩(最低保有量),到2015年城区人口达到100万人(含流动人口),则发展到4万亩。二是增加快生叶类菜面积。按快生叶类菜占城郊蔬菜基地总面积15%的比例递增,到2012年和2015年分别达到0.3万亩和0.6万亩。“两稳”:稳定城郊蔬菜产业的发展政策,稳定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来源,实行一定5年不变。“三保障”:保障城区蔬菜供应,到2015年实现鲜销商品蔬菜总产13万吨以上,自给率达到60%;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保障蔬菜的应急调控,即既有蔬菜基地的存量又有特殊情况下7天左右的耐贮存蔬菜品种的冷链冷藏供应能力。通过3-5年的努力,确保我市蔬菜基地建设基本满足需要,蔬菜流通得到较大的提升,蔬菜产业进一步发展。
 
  二、工作重点与推进措施
 
  (一)实施“1341”工程,加快城郊蔬菜基地建设
 
  1.抓好一个规划,为城郊蔬菜产业提供发展平台。按照有15年以上持续生产期的要求,城郊常年性蔬菜基地安排九江县完成1.5万亩,湖口县完成1万亩,瑞昌市完成0.5万亩,九江开发区0.5万亩,星子县0.3万亩,庐山区0.2万亩。市农业局按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年度指导性计划。上述六个县(市、区)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并送市农业局备案。
 
  2.建好三大基地,为城郊蔬菜产业提供建设平台。三大基地是: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季节性商品蔬菜基地和特色蔬菜基地。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是保障市区蔬菜供应的核心基地,重点发展以小白菜、青菜、菠菜、莴笋、芹菜、苋菜、生菜、油麦菜、木耳菜等为主的快生叶类菜生产,重点打造九江县江新洲万亩蔬菜基地,建设九江县涌泉、城子、岷山、马回岭镇,瑞昌市桂林、高丰、白杨,湖口县凰村、马影、双钟、文桥,九江开发区永安,星子县蓼花、温泉、蓼南、华林,庐山区虞家河等规模化基地。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滨湖及沿江千亩季节性水生蔬菜基地。做强食用菌、山药等特色蔬菜基地,至2015年,恢复食用菌年生产1亿袋,建设山药基地1万亩。
 
  3.主推四种模式,为城郊蔬菜产业提供扩张平台。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以稻谷为核算单位的计租方式,多渠道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以抓土地流转促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龙头带动型。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企业来我市兴建蔬菜基地,发展蔬菜集约化种子工厂和育苗工厂,以“企业+基地+农户”的开发模式示范带动全市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2011年,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商管办要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在城郊蔬菜基地规划区各负责建设好一个2000亩相对集中的示范片。对示范片内的基地建设市里按平均每亩1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二是农超对接型。鼓励联盛、派拉蒙、洪客隆、沃尔玛等大型连锁超市自建蔬菜基地,实行净菜上市;三是能人带动型。支持引导回乡创业农民和种植大户创办蔬菜基地,发展规模蔬菜;四是农户联建型。引导城郊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扩种蔬菜,拓展蔬菜发展空间。同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引导其他社会资本兴建基地。
 
  4.推行一个标准,为城郊蔬菜产业提供技术平台。市农业部门要加快制订蔬菜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在生产环节实施标准化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推动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加强投入环节和投入品的全面监管,推进无公害和绿色生态生产,促进优质蔬菜产品的产业升级。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监管,市农业及农产品质监部门加强生产环节的源头监测,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流通与市场环节的有效监控。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实施蔬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高“菜篮子”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二)实施四大建设,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支持产地交易市场建设。为解决农民卖菜难问题,在区域性规模蔬菜基地,因地制宜地建立产地交易市场。产地交易市场建设以市场运作为主,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其建设用地可以采取租赁、出让等有偿使用的方式取得。
 
  2.支持产销衔接的直销点建设。蔬菜既是产品,也是商品。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要以开放的眼光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生产基地与市场的联运,实现九江小市场与国内外市场的对接。鼓励农贸市场与蔬菜基地的“场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加大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集供销一体的进城“办点直销”。各级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免费的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并在城区规划开辟场地,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允许菜农零担小卖。通过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的活动,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
 
  3.支持蔬菜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按照每千人拥有农贸市场70~90平方米,每万人拥有0.3~1个农贸市场的规定,城建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选址安排,商管部门做好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的各级批零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导的,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4.支持应急调控的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实施蔬菜应急机制建设,扶持采后快速处置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旺季入库冷藏保鲜、淡季上市供应和极端条件下应急调剂的冷链冷藏物流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应对严重的冰冻、雨雪、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应急能力。鼓励蔬菜企业和社会资本及其专业合作社兴建冷藏物流市场,大力支持冷链系统建设,推进冷藏保鲜。
 
  (三)实施两项推进,增强蔬菜产业竞争力
 
  1.推进蔬菜加工能力的提升。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进园区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的企业成长;扶持九江县仙客来、美佳食品等特色蔬菜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2.推进蔬菜品牌创建能力的提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我市蔬菜品质较好、污染较轻、特色明显的优势,抓住一切机遇创名牌产品。借助现有的“浔绿”、“青韵”品牌做大做强西红柿、大白菜、辣椒、黄瓜等无公害认证产品;发挥特色效应,拓展山药、食用菌、莲藕等地方优质产品品牌影响力;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本着一个区域、一个品牌的原则推动蔬菜品牌的创建,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组织领导与扶持政策
 
  1.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农工部、农业、财政、发改委、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行政执法、水利、商管、科技、扶贫、国税、地税、质监、物价、工商、食品药品、供销、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人,九江县、瑞昌市、湖口县、星子县、浔阳区、庐山区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恢复“九江市蔬菜办公室”,在市农业局现有人员中整合并挂牌运作,负责全市蔬菜基地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考核、验收及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城郊蔬菜基地规划区以外的县(市)同样必须按照国务院、省、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抓好本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自给率,满足本地市场供应。具体发展指标由市蔬菜办公室下达,年终进行考核。
 
  2.加大投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从2011年起,市财政设立“市区城郊蔬菜产业发展基金”,借鉴省内外旅游城市、港口城市的做法,明确市郊蔬菜产业发展基金筹集办法:一是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市里从2011年开始,连续5年从价格调节基金的存量总额中提取20~30%的资金,划入城郊蔬菜产业发展基金专户,用于发展蔬菜产业。二是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国土部门对征占城郊菜地的用地单位按每亩1.5万元的标准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并纳入城郊蔬菜产业发展基金专户,用于菜地占补平衡建设。三是整合涉农项目建设资金。按照“项目捆绑,资金整合”的原则,对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发改委、财政、商管部门涉及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产业化、物流等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用于蔬菜生产、流通领域的配套建设。
 
  3.加强扶持。制订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示范基地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蔬菜大棚建设、无公害蔬菜规范化生产物化建设以及服务体系等建设项目的补助。重点扶持龙头型蔬菜生产加工企业,给予资金、项目申报、税费减免、用地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带动蔬菜基地发展的,优先支持企业申报省、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扶持项目。对大型连锁超市自建蔬菜基地的,享受商管部门的“农超对接”项目的重点支持。对农民和种植大户创建蔬菜基地的,降低融资门槛。对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上的业主给予流转费补贴。
 
  4.加强服务。推进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全市蔬菜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加强蔬菜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开展蔬菜科技培训,使每户菜农都能掌握3-5种蔬菜生产实用技术。建立与科研院校的联结机制,做好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应用、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加大科技推广经费投入,鼓励科技人员到蔬菜重点乡镇和专业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逐步建立市县乡三级科技服务体系。
 
  5.加强考核。“菜篮子”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当前市场推进中的难点问题,重视、破解“菜篮子”工程问题,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市里将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蔬菜产业发展。2011年,市里把“菜蓝子”工程列入民生工程,并纳入到全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进行考核。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人才物建设,配机构、定人员,加大资金投入,把发展任务落实到乡镇,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建设好我市蔬菜基地,实现蔬菜市场供应有保障、蔬菜产业发展有提升的目标。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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