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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9-06-13 850
核心提示: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市监特食函〔2019〕965号)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市监特食函〔2019〕96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自我防护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决定开展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以下简称“五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使广大消费者了解保健食品法规要求,掌握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熟悉保健食品常见欺诈手段,从而引导公众合理选择、科学食用保健食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主题为:“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
 
    三、活动时间
 
    活动自2019年6月中旬开始至12月结束,与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周同步启动。
 
    四、活动内容
 
    (一)进社区。通过阐述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基本知识和防骗注意事项,分享消费经验,提倡“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理念,帮助公众避免上当受骗,主动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宣传:
 
    1.制作横幅、科普展板。在社区中的人流集中区域,如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广场、社区进出口等地悬挂横幅、展台展板,营造保健食品虚假宣教整治氛围,普及保健食品基础知识。
 
    2.制作健康指示牌。在社区主要路段摆放健康指示牌,传播保健食品知识及防骗提示。
 
    3.有条件地区可在社区活动中心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制作发放《致老年朋友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由监管人员分享打击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典型案例,提示防骗技巧;邀请专家参加活动,科普保健食品相关知识,播放《较量》科普宣传视频动漫(见附件1)。
 
    (二)进乡村。针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科普宣传。提醒农村居民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保健食品,提高农村群众对伪劣保健食品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帮助村民学会辨别什么是保健食品,并提高防范意识。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宣传:
 
    1.设置展台,发放相关知识手册。将活动广场等特定地点设置为宣传站点,悬挂相关的横幅或标语,设置展台,展台处设置1-2名工作人员,用于现场讲解、分发相关知识手册。
 
    2.专题宣传。悬挂横幅、标语在农村村口、集市、活动中心等地,根据提供的横幅内容,选择针对保健食品鉴别等内容进行专题宣传。
 
    3.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开展保健食品的知识科普。开展执法人员现身说法活动按照农村居民日常活动习惯,安排相应时间在活动广场开展“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为主题的现身说法活动。邀请基层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讲解、互动,活动开始及进行过程中可分发相关知识手册等。
 
    (三)进网络。主要针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进行科普宣传。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宣传:
 
    1.各市(地)市场监管局官网设立专项网页,开展专项宣传。与本地门户网站及代表性网络媒体联合设立保健食品专题,主要推送相关科普知识等内容,帮助消费者快速、便捷的了解保健食品甄别等相关知识。
 
    2.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资源,构建传播矩阵,联合宣传。定期推送保健食品科普相关知识和消费提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
 
    3.有条件地区可结合消费者密切关注的保健食品相关问题组织宣传。组织网络媒体开设专栏、在线访谈、直播等,邀请专家、市场监管人员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进校园。主要针对学生进行保健食品特点、定位、功能等方面的宣传,如:哪些情况属于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正确通过“小蓝帽”等标识鉴别保健食品真伪等。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宣传:
 
    1.学生社群宣传。联合学校团委、学生会等组织,搭建展台,通过相关海报,手册,标语,视频等进行宣传,并通过校内各班级、学生团体的QQ群、微信群、微博等学生社群进行保健食品知识普及,同时向学生传授如何识别保健食品欺诈的知识和技巧,鼓励学生将相关信息发布到亲友群。
 
    2.宣传栏宣传。在学校宣传栏宣传保健食品基础认知和适用范围,并在重要位置摆放横幅标语、展板等内容。
 
    3.有条件地区可与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开展走进校园活动,借助校园大型集体活动进行宣传,安排执法人员宣讲,对保健食品等知识进行宣传,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保健食品。
 
    (五)进商超。通过阐述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基本知识和防骗注意事项,分享消费经验,倡导“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理念,避免公众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宣传:
 
    1.制作横幅、科普展板。在商超人流较多地方悬挂摆放横幅、展板。利用LED、宣传墙等播放《较量》等科普宣传视频动漫,同时向消费者发放知识手册。
 
    2.制作购物提示卡片。在商超主要货架摆放购物提示卡片,传播保健食品知识和防骗提示。
 
    3.有条件地区可在大型商超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制作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卡片、折页。播放相关动画、宣传视频。设计展板、海报。组织保健食品公益宣讲、专家咨询等活动。发放保健食品发放科普知识手册等。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要高度重视,紧扣“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主题,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核心理念,科学研究,形成推进方案,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宣传及教育等职能部门的支持。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媒体、消费者、专业机构、专家等各方作用,针对不同消费者,组织开展社区护老、知识下乡、校园护苗、网络课堂、商超咨询台等活动。通过参观企业、专家讲座、现场咨询、消费体验、主题班会等,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购买保健食品。通过发布消费提示、讲解常见欺诈套路及防范指南、曝光典型案例等,增强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要把科普宣传与日常监管有机衔接,在监管过程中主动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科普宣传。
 
    (二)保证频次。要重点组织做好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集中宣传,各市(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五进”活动过程中,至少举办2次宣传活动,并组织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基层市场监管所每两月至少举办1次宣传活动。其中,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1次集中宣传活动应于6月30日(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当天开展。
 
    (三)其他要求。各市(地)要及时总结好素材、好做法、形成典型经验或案例,与“五进”活动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的图片、视频等素材分别于7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向省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报送。联系电话:0451-87975687。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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