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7〕31号),各区县(自治县)和有关市级部门积极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工作进展还不平衡,有的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还没有制定工作方案;有的简单照抄照搬市政府方案,工作存在应付现象;有的还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目前,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占比5%。为扎实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视问题,查找不足,切实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危险化学品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年,我市先后发生了“4·1”G5001绕城高速路危化品运输车辆被追尾泄漏事故、“4·21”涪陵龙海石化违规动火作业引发油水储罐火灾爆炸事故、“4·27”渝长高速公路复盛加油站储油罐区缷油口被大货车冲撞事故、“5·3”秀山民生石油化工大量汽油泄漏事故、“8·2”黔江正阳火车站X318次货运列车车厢内危险品燃爆事故、“9·9”长寿紫光国际公司试验性装置项目中毒事故等6起事故。这些事故有的险些酿成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深刻,同时充分曝露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还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有的企业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缺乏敬畏安全、保护员工生命健康的基本觉悟,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还有较大差距;有的企业对危化品罐区、特殊作业、危险工艺及储存场所等重大风险点管控措施不到位,安全风险研判不全面,想不到、不知道、做不到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安全监测报警、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等设施配备及维护使用不到位,形同虚设;有的企业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有的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一线工人的专业素养、风险意识、安全行为规范、应急处置能力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企业安全基础仍然薄弱。我市还有大量涉及危化品的企业建于上个世纪,安全准入门槛低、安全措施不够完善,设施设备陈旧老化、自动化控制水平偏低,本质安全水平较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一些企业的外部安全距离达不到国家新的安全标准。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还有差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寄递、废弃物处置等多个环节和领域,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以下简称《涉危化行业品种目录》),在国民经济20个门类、95个大类中,有15个门类、68个大类都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目前,市、区县两级还有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认识存在模糊不清的状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多数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基本情况和底数不清、风险不知,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检查覆盖面不全、处罚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
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制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系统性工作,也是加快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的有效手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查找不足,自觉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为有力推动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和有关市级部门的意见,对《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涉及的10个方面、40项任务进行了细化(详见附件2),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要求,研究制定任务落实方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扎实抓好危险化学品排查摸底工作。2017年底前,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涉危化行业品种目录》中明确的15个门类、68个大类、114个行业类别,全面摸排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摸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主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寄递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基本情况、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同时,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分布档案。要按照统一格式(见附件3、4)统计相关信息,由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汇总, 并经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报危化综合治理推进办公室。《高危化学品目录》颁发后,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对辖区内高危化学品进行摸排,并在三个月内完成摸排任务,建立分布档案。
(二)扎实抓好危化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要进一步摸清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和未入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开展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节能评级和综合评价的“三评级一评价”定量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的危化企业名单,逐个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年度搬迁计划,逐级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危化企业关、搬、改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或关闭工作。
(三)扎实抓好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各区县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力量建设,厘清部门职责,配齐配强监管人员,消除监管盲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扎实抓好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建立规划、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房管、交通运输、经济信息、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加强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的衔接。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阶段,建立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制度。要大力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常态化、安全培训全员化、重点重大自动化、检测监测规范化、危险作业指令化的安全生产“五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
(五)扎实抓好危化监管信息平台共建共享工作。一是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依托全市公共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系统、全市风险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建立涉及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寄递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实现危险化学品数据在线、实时、动态的数据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负责本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基本情况、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等信息的搜集、审核、报送、调整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行业信息平台优势。已经建立并运行有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为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服务。
(六)扎实抓好化工安全人才教育培养工作。要大力支持发展化工职业教育,优先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化工类专业,开展化工安全教育和实训;要积极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保障,督促指导,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
(一)建立工作机制。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市政府安委会组织领导。市政府安委会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办公室(详见附件1),主要负责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导工作,收集汇总相关资料,筹备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适时反映工作动态。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考核、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将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要内容,并适时对全市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被动应付、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区县和部门,将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摸底不到位、管控措施缺失酿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每季度末月10日前向推进办公室报送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推进办公室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治理措施的宣传引导。要及时搞好政策解读,宣传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行为,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氛围。
附件:1.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2.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3.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统计表
4.重庆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表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渝安委[2017]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