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餐饮监管部门:
现将《2015年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任务表
2: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样品信息表
3: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理表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3日
2015年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检目的和原则
抽检遵循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监督抽样与检验检测相分离、监督抽检与监督执法联动的原则,结合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小餐饮等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全面组织开展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通过抽检发现并及时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抽检安排
抽检对象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含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业态餐饮服务单位。
各县市区局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努力扩大抽检覆盖面,原则上抽检单位家数不得低于监管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10%,抽检地点除当地行政中心为抽样点外,还须对其他乡镇进行采样。
三、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局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监督抽检经费,完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工作任务。食品实验室检测平均抽检费用1200元/批,食品快速检测平均抽检费用260元/批。样品付费购买,不得收取检验费。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抽检实施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任务。
2、各县市区局要依法处理在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及时向市局报告。餐饮食品抽检工作的完成情况截止到2015年12月10日,考核时查验各县市区局食品采样抽检文书、检测报告原件、不合格样品处理台帐,并报送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样品信息表(附件2)、抽检不合格样品表(附件3)电子档及纸质文档。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不纳入监督抽检检测任务。
3、此项工作将列入各县市区政府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监督抽检工作要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确保监督抽检依法、客观、科学、公正、具有代表性。
附件1:
2015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