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嬴蓝天保卫战”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有关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制定了《云南省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
1.云南省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云南省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
3.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计划表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0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宫庆园0871-64161319兼传真
电子邮箱:541073189@qq.com)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