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春季是鸟类繁衍的关键时期,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主要季节。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1〕19号)要求,各区园林绿化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理的通知》(京绿办发〔2021〕19号)以及正在开展的"清风行动"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占位,落实属地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物多样性事关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严惩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决策。各区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对维护首都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要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测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辖区内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检查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六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巡护值守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到位。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巡护到位、监测到岗,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检查执法等工作。
二、持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一)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救护工作。严格落实《北京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加大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在已有的88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基础上,将重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的区域和主要领导办公区纳入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区重大办报告,由重大办进行采样、检测、无害化处理,同时报区园林绿化局,由区园林绿化局向市园林绿化局防控野生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各区要主动作为,积极承担辖区范围内的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及时处理各类野生动物救助电话,妥善救护迁徙期间迷途、掉队、体弱、受伤、受困,以及市民救助的候鸟等野生动物。依法做好执法罚没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救助安置。对康复的野生动物,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科学放归工作。救护任务繁重,承担工作有难度的可以向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申请帮助。
(二)加强对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并督促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落实好日常消毒防疫等各项措施,做好动物消毒、免疫、死亡记录和防疫、防逃逸等记录,按要求全面做好人员防护,确保人员健康。动物园等展览展示类养殖单位,根据疫情风险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园区消杀、客流管控等各项防控工作,进入园区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认真落实"四方责任"。
三、加强巡查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各区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在继续落实开展"清风行动"基础上,组织联合多方力量进一步加大力度。一是要重点对春季以候鸟为主的野生动物迁徙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重点湿地、郊野公园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的巡查巡护,开展清网、清套、清夹和清除毒饵等专项行动,彻底消除直接威胁候鸟迁徙的安全隐患,确保候鸟等野生动物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针对集贸市场、农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海鲜市场以及冷库、超市、网络交易平台等可能存在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区域,加强与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执法监管。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加大查验追踪力度,对违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要严格依法查处;三是严厉打击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重点对全市餐馆、酒楼、农家乐等涉及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倡导全社会都要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2021年适逢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40周年,各区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增强生态文明意识"主题,以宣传贯彻"一决定一法"和"一条例"为主,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爱鸟周和野生动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科学保护知识,宣传倡导科学爱鸟、文明观鸟、文明拍鸟。对违法滥捕乱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以及破坏、干扰野生动物栖息等典型案件及时曝光,起到震慑和宣传作用。通过电视台、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市场消费者和经营者等知法守法,增强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形成全社会关爱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指导监督,务求取得实效
各区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好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信息反馈和报送,确保对接畅通,突发事件及时报送。各区园林绿化局要向社会公布野生动物保护举报监督电话,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危害野生动物舆情的处置,要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务求取得实效。各区要于5月31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3月15日
(联系人:杨在兰;联系电话:8423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