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安监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80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制发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重要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3.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4.予以修改的文件目录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