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全国“两会”召开前后,是高度的政治敏感期,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都有可能成为境内外新闻媒体炒作的热点;即将到来的3月份,是传统的事故易发多发期,务工人员返程,企业复产复工,气温变化异常,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市县应急部门挂牌后,是机构改革关键期,政府分管负责任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调整较多,相关工作正在衔接,各项工作机制正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面临着考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联合签发《通知》,对近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狠抓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判本地本行业领域各类事故规律特点,切实把重大风险搞清弄准,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防范管控工作方案。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全力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和安全风险隐患双预防体系建设,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四大”攻坚行动“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要对自查自纠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企业复产复工过程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发现重患立即停产,严禁企业“带病”运行。对已经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核查与整改。
三、严格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完善并落实2019年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执法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各地要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规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关闭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还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规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执法效果。要严格事故查处,按规定落实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
四、强化督导,积极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近期,省政府安委办将组织10个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同时,驻地对《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至“两会”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相关领导同志要带队深入一线明察暗访、督促检查,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予以整改消除,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要督促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各级安全生产、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练兵和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请各地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15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