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各市级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各处室:
现将《湖北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北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4日
附件:
湖北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各类重特大事故教训,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实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等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刻吸取安全事故血的教训,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细深实的作风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真正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到实处。
二、总体要求
(一)时间要求
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
(二)主要目标
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注重结合
一是要注重与前期已经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活动相结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要做到真查严管,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紧抓不放闭环管理,力戒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隐患整改走过场。二是要注重与本地区实际相结合,针对各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三是要注重严执法与重服务相结合,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必须严肃查处、铁腕整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要发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作用,建立专家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鄂应急办〔2019〕5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同时,要按照《通知》中的“六查”要求,对全省涉及硝化反应的化工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硝化反应涉及的自控设施、安全仪表、泄放设施、操作人员及产品、废物储存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予以严惩,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制定具体方案限期整改。对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进展情况、对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各地各部门落实《关于认真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2018〕24号)情况。(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牵头负责)
(二)深入开展煤矿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恩施州、荆门市、十堰市等涉及煤矿的市州,要根据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排部署,结合《通知》中的“四查”要求,对停工停产煤矿开展安全巡查,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进行体检”式重点监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灾害治理、机电运输等情况,严查“五假五超三瞒三不”。(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
(三)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湖北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鄂应急办〔2019〕4号)部署安排,以井下运输车辆、无轨胶轮车制动器、高危作业、提升装置及安全保护系统、评价报告为重点,按期完成对全省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执法检查。同时要按照《通知》中的“五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雨季汛期重点时段,针对尾矿库开展执法检查。要以“头顶库”、病库为重点,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尾矿库企业防汛度汛安全。(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处牵头负责)
(四)深入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通知》中的“七查”要求,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对单位负责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信用体系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省消防总队牵头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各地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到当前我省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好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密组织
各地区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周密部署,迅速按照本方案部署安排及危险化学品等四个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方案的要求,细化本地区专项执法活动措施,抽调懂业务、会检查、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到执法检查一线开展执法活动,确保执法检查精准高效。要坚决按照王晓东省长提出的“严细深实”作风要求,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有序推进
按照企业自查、执法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组织实施。各地要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单位,要求企业全面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和风险。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整改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地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定期通报、暗查暗访、异地互查等方式,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四)严格执法
要严字当头,敢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动真碰硬,切实按照蒋超良书记“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严惩不贷”的批示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真正让执法长“牙齿”。要严格执法标准,凡是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对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同时,要坚持分类监管,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五)强化督导
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各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纳入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事项。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省落实本次执法要求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发出工作建议函,督促进行整改;对检查走形式、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一案双查、坚决倒查责任。
请各地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和统计表格(详见附表)于4月25日前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安全生产执法处,施晓雨,027-87271653
附表:
1.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2.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情况表
3.关闭取缔单位情况表
4.停产整顿单位情况表
5.联合惩戒失信单位(个人)情况表
6.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个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