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推进《湖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湘安监〔2017〕7号)(以下简称《规划》)落到实处,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湖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是指导我省“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部门分工》(见附件)(以下简称《部门分工》)明确的任务要求,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和调度力度,切实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市州政府要建立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规划,明确本地区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时间表、路线图,统筹考虑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各项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十三五”时期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特点,按照《部门分工》要求,加强指导和协调,扎实推进建设任务的落地。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任务分工》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任务,明确有关工作要求。同一项工作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协调,主动参与、密切合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对目前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的建设任务,要超前谋划,主动研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争取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重大突破。
三、完善保障措施,推动《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投资管理政策和事权划分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本部门财政支出优先安排重点,统筹安排《规划》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财政支出,简化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给和融资安排,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力度。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客户端等媒体,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评估机制,省安委办将于2018年底前牵头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规划范围、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并在2020年开展《规划》总结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附件:湖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部门分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湘安办函﹝2017﹞66号文件附件--湖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部门分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