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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安办〔2021〕102号)

   2021-06-01 482
核心提示: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安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安委办制定了《深圳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深圳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和广东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有关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走深走实,强化各级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有力推进问题整改,着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面向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两客一危一重货”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市安委办在“学习强安”APP平台开设网络课堂培训专题,征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培训课程,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开设图文专题,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制成图文集,推动学习和传播。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

(二)深入开展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和“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工作”专题宣传活动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是省安委办大抓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之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媒体,充分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要围绕防范化解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形成人人自觉排查隐患、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隐患的氛围,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南粤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贸以及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区每季度至少在市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办报送。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等渠道,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要重点宣传企业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有效治理身边隐患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市安委办拟于6月16日联动各区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于6月1日至30日登录“学习强安”APP或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上传并展示“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线上线下宣教活动,吸引广大网民参与并对喜爱的活动进行点赞。

(五)组织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

市安委办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领导等走进“学习强安”APP平台“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政策和重点工作,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政策规定以及标准等进行解读,帮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强安”云课堂。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渠道、多平台推动安全宣传“五进”。要着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要聚焦农事活动、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安全需求,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要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围绕构建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汛防台风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要围绕开学、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要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四、组织架构

2021年深圳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市安委会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积极推动、提高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7月5日前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其中: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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