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中石化、中石油广西分公司,各社会加油站,各大商贸企业:
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1〕8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区商贸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商流通发〔2021〕24号)文件,我局制定了《南宁市商贸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商贸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持续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年度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及《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1〕8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区商贸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商流通发〔202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商贸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落近平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贯穿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两条主线,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专项整治、经验推广、隐患曝光、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既有特色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我市商贸系统安全管理水平,为庆祝建党百年和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1年6月。
(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时间:2021年6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推动本辖区商贸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商务局将于6月组织开展商贸系统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组织综合预案、专业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能力,查找预案漏洞,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可靠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媒体广泛传播,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安全生产八桂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商贸领域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商场、超市、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拆解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排查整治,每月按时向自治区商务厅报送重大风险隐患清单。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强化全媒体联动,提高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精准性。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要充分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动企业开展灾害避险逃生等应急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其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和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推动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全面总结,及时报送。请各城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7月3日前将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商务局流通科。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联系人:周旻;电话:5539239、5528823(传真);邮箱:s5523806@163.com。
附件:南宁市2021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1年6月2日
南宁市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进展情况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 曝光问题隐患( )条,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条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个;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 |
附件下载: 附件:南宁市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