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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潍政办发〔2011〕1号)

   2011-11-03 479
核心提示: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一九五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一九五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鲁政发〔2010〕77号、潍政发〔2010〕34号文件为主线,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监管、深化整治、强化保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工作中,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即:控制事故总量,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项控制指标以及其它相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保持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之内。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即:由专业监督为主向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由单纯保护法人向更加注重保护职工利益、群众利益转变。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即:企业本质安全、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示范创建和科技兴安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一个格局”,即:“横向抓网格管理、不留死角,纵向抓基层基础、不留空档”安全监管新格局。
 
  围绕上述任务目标,深化六项关键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领导能力
 
  (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健全以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书为有效载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其内容更具有科学性、操作更具针对性。明确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细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职责清晰;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实行重奖重罚,确保安全责任到岗到人,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3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全面落实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载体,把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目标细化量化,把工作责任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到位,并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备案工作,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并纳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坚持每月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时考核通报制度,加强对各级年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控。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实施“企业本质安全工程”。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指导意见要求,在高危行业和其它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全面推行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督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市政府安委会协调各行业制定实施意见,提出刚性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力争年内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基本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深入开展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在认真总结前段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以示范镇(街)、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班组为重点的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建标准,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实行典型引路,引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向纵深发展。年内,有200个单位通过达标验收。
 
  (三)试行分级管理,建立综合施治格局。继续在高危行业生产企业中推行分级管理和规范化创建试点工作,着力从信贷、用电、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实行综合施治,以点带面,督导各级各有关行业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途径。
 
  (四)健全完善法制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着眼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三个重要文件要求,从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技兴安、安全投入、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违、安全文化建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应急管理和责任追究等重要节点入手,逐项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坚持科技兴安,提升安全生产支撑能力
 
  (一)实施“科技兴安工程”,为企业本质安全提供技术支撑。研究制定推进安全技术进步的实施意见,提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物防、技防水平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以六大系统建设、瓦斯监测监控、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储油罐等设施阻隔防爆技术、化工高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技术等为重点,加大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力度。加快推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扩大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范围。通过政府引导推动、专家队伍支持、科技研发创新、提供技术服务等方法途径,逐步建立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升基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推行积极的经济政策,为隐患整改和基础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力度,年内组织全市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范围,放大“安保良性互动”效果;所有镇(街)和各类工业园区都要建立起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足用好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监控、应急救援和技术改造。年内,筛选一批重点科技兴安项目,争取有更多的项目挤进省专项资金扶持“笼子”。
 
  (三)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充分发挥其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基层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充实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专家技术特长,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四、突出重点领域,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煤矿突出抓好“六大系统”建设和瓦斯、水害预防治理,坚决制止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非煤矿山积极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加大防范大事故“七不准”措施的实施力度,加快视频监控、人员定位和应急通讯三大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定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深化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集中交易、储存企业完善监控措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区域联控工作;加强化工企业试生产、检维修、开停车等关键时段的监管,加强对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登高等施工作业的过程监控,有效防范爆炸、泄露、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督导批发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销售旺季和重大节日期间,切实落实好向批发企业派驻安全监察员和向零售业户集中配送等项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零售业户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专项行动,保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四)加强工商贸领域安全管理。重视和改进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13号令,切实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工作,抓好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五)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理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等项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六)认真做好各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和事故预防工作。深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的安全管理。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深化农机、水利、林业、旅游、教育、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根据安全生产新形势的要求,修改完善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
 
  (七)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以“专家查隐患、群众搞举报、企业抓整改、政府抓监管”工作流程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搞好层层排查,锁定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认、评估、分析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提高能控度和可控度。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年内基本完成县级应急指挥中心的组建工作。加快县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积极推进以大企业为主体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导各级各生产经营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演练的实战性。
 
  五、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
 
  (一)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四突出”原则,依法强力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突出高危行业企业,突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突出新入厂员工和农民工,突出应知应会和岗位基本操作技能。坚持培训机构、企业配套联动,协调一致,多形式、多层面、大范围开展培训,力争年内高危行业生产企业的员工全部轮训一遍。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镇(街)安监人员和村居安全管理人员的系统轮训,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载体,通过典型引路,培植一批安全理念先进、安全管理规范、本质安全能力强的企业群体,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年内20家企业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要求,形成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排头兵。
 
  (三)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宣传工作资源,巩固壮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阵地,更好地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市域各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跟踪报道等,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典型、鼓舞士气。精心组织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主题,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全面行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深化职工生命安全维权行动,健全完善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为主体的群众举报受理机制,畅通员工生命安全维权通道,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机制。
 
  六、强化执法监察,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有序退出机制,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处罚力度,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给予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二)严格责任追究,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快以结果为主问责向以行为过错为主问责转变,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建立发生事故约谈制度、现场分析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政府相关部门、公检法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力量,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安全生产忠诚卫士活动,狠抓监管业务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不断提升基层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高素质安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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