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河南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豫政[2004]62号)已修订为《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