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监管,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准确性,推动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2019年我厅将继续组织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现将《2019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许剑秋、叶培字;
联系电话:0771-5324465。
附件:2019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