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绿办(中心)、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
农业部2012年2月21日第1723号公告发布了《绿色食品 茶叶》(NY/T 288-2012)和《绿色食品代用茶》(NY/T 2140-2012)两项农业行业标准。现将上述标准文本发给你们,请在相关产品申报、检验及监督检查工作中遵照执行。《绿色食品茶叶》(NY/T 288-2002)标准同时废止。
《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2011修订版)中“序号2”内容相应调整为“《绿色食品 茶叶》NY/T 288-2012”,删除原目录中“其他代用茶”,增加“《绿色食品 代用茶》NY/T 2140-2012”列项。
特此通知。
附件:1. 《绿色食品 茶叶》标准
2. 《绿色食品 代用茶》标准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标签:农业 检验 监督检查 产品申报 绿色食品 茶叶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