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1〕96号)精神,整合我市种业资源,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增强种业竞争力,加快良种繁育推广,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自主创新、企业主导、产学研相结合、扶优扶强的原则,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加快优质种业资源整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构建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科技为支撑、监管为保障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推动我市农作物种业提档升级。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更换1次;良种对农业增产的科技贡献率由目前的40%提高到45%。到2020年,培养建成注册资金3千万元企业1—2个、500万元企业2—3个,支持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2—4个,建成相对集中的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2个,健全职能完备、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和做大做强。严格市场准入,运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支持和鼓励种子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支持非种子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推动种子企业改进产权和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树立品牌意识,培育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竞争力。支持种子企业建设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生产线,提升高质量种子的加工能力。
(二)提升种子企业商品化育种能力。鼓励种子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与国有科研机构实行战略性合作,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走“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产业化发展之路。支持与扶持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种子企业,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
(三)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注重企业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作业机械配套,重点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全面提高种子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种子供应数量和质量安全。
(四)加强优良品种的推广力度。积极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大力推广优良品种。重点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高产、适应结构调整需要、适宜设施化栽培、机械化作业和适区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拳头”品种。加大种业市场营销力度,鼓励种业企业开展连锁经营、“订单”经营等现代种业经营业态。依托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推广示范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带动优良新品种的推广,扩大良种覆盖面。积极组织开展种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五)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在现有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基础上,建立市级备荒救灾农作物种子储备体系(玉米、大豆、水稻、马铃薯等)。建设农作物种子综合储备库,主要储备当地农业生产常用种子和补改种种子;县(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落实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全市每年储备各类农作物种子50万公斤以上,保证种子救灾和备荒的双重需要。种子储备任务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财政对本级种子储备给予补助。
(六)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切实发挥种子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强化种子监管,履行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新品种保护、良种推广等职责。要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理顺工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建设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县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站,配齐配全市县两级检验机构的软硬件设施,补充完善质量检测设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提高种子质量监控能力,满足农作物商品种子质量监控的需要。加强种业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要大力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在种子管理处(站)基础上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一个单位两个牌子。
三、政策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统筹国家种子工程、省良种化工程、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基础设施投入,重点加强品种创新、品种试验和测试、种子检验检测、良种繁育推广、品种展示示范、种子生产基地、种业信息平台、种子管理装备等基础设备、设施建设。市县财政要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种业的发展,支持种业科技人才培养、激励和引进,支持新品种的研发和试验示范等。要设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专项资金,建设农作物种子储备库,对本级种子储备给予补助。要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落实种子产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在税收、信贷、种子基地建设、科研项目、品种试验审定(备案)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优先对农作物种子生产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加大高效、安全制种技术和先进适用制种机械的推广使用,将种子繁(制)种、加工机械和种子加工生产线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完善种子收储政策,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
(三)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种业企业以优惠条件吸引科研单位育种科研人员开展育种研发。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教学资源,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种业生产、营销、售后服务和管理人才,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的种业科技创新队伍。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开展种子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把种子执法队伍的“进人关”,推进种子执法人员专职化。加强种子执法装备建设,落实执法车辆、执法取证设备和执法听证设施,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
(六)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农牧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协调组,共同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重大政策。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种子管理处,负责全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沟通协调、组织立项、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勃利县政府要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县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规划和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抓好重大项目、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到实处、早见成效。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