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湘乡市肉品安全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为有效应对生猪肉品市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在遇到重大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下,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我市肉食品市场的供应充足和安全,确保节假日期间市场稳定有序,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市场供应出现持续紧张应急状态,市场供应出现持续性恐慌抢购时。
(二)当发生重大灾情或其他因素导致市场供应短缺,需组织调运猪肉进入时。
(三)当发生重大疫情,需对疫情地区进行封锁处理等突发事件时。
(四)当发生其他情况出现肉食品价格异常波动时。
(五)当肉品市场出现安全隐患或者重大安全事故,需要应急处理时。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市肉品安全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如心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建江、市商务局局长陈湘建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畜牧水产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王建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商务局五楼。
(二)市定点屠宰办公室、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实施全市肉品应急工作。
(三)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时,必须服从指挥调度,按要求备足猪源,并保障肉品供应安全。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各屠宰场的监管,及时掌握肉食品市场动态,落实猪源调运,制订应急措施;对全市生猪肉品的购进、屠宰量、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动情况实施监控,并科学进行预测;监督屠宰场做好应急时肉品的储备工作,并协调打击私屠滥宰。
2、市工商局负责肉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短斤少两、哄抬肉价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3、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做好防疫工作,严把检疫关,及时通报疫情,做好定点屠宰生猪检疫工作。
4、市物价局负责市场价格监控和稳定,并根据市场肉价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生猪购销价格,打击趁机哄抬物价行为。
5、市卫生局负责肉食品消费单位的卫生监测、食物中毒调查处理及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确保消费安全。
6、市财政局负责在肉品安全供应应急事件发生时,保证资金的及时拔付。
7、市公安局负责肉食品市场应急状态下的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启动预案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到本预案适用范围内肉食品市场的异常情况,立即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下达应急指令,启动本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迅速落实生猪肉品市场安全供应应急工作的各项措施。
四、应对措施
1、加强生猪肉品市场的监测。市商务局要密切注意造成生猪肉品市场供应紧张的因素,跟踪分析与掌握全市生猪肉品市场的变化,随时提供生猪肉品市场的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公安、工商、物价、畜牧、卫生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哄抬物价及非法销售病死猪肉、劣质猪肉、注水猪肉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肉品市场供应秩序和供应安全。
3、生猪定点屠宰场作为供应生猪肉品市场的主要载体,要加强与生猪批发商衔接,做好生猪收购,组织肉品及时投放市场,切实做到不断档、不脱销。
4、肉品市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商务部门应积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不稳定因素,查找原因,打击非法行为。
5、积极引导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台等途径发布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正确引导,让消费者了解生猪肉品市场的真实情况,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对造谣惑众者、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将依法打击,并将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曝光。
6、属市场供应应急状态的,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定点屠宰办公室组织屠宰场,市场服务中心组织屠商调运活猪和鲜肉应急,并由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实施应急所需的有关费用和差价补贴,及时拔付到位。必要时,由市商务局向上级商务主管部门请求支援和帮助。
五、纪律要求
1、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请假外出,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2、处理重大肉品安全事故、异常情况时,凡所管辖的屠宰场及各成员单位,都必须遵守本预案规定,在紧急状态下,要坚决服从指挥。对违抗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和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表现突出或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本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