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切实保障我省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充分认识整治“地沟油”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目前我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所谓“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对人体的危害极大,带来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行为。要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到底。要以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监督食用油经营者依法建立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
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各食品监管部门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要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我省餐厨废弃物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制定和完善我省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力度,指导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者签订供销协议、查证收集者身份及使用、处理情况,并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餐饮服务单位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积极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实行有效监控。
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试点城市工作,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要加强对贵阳市、遵义市两个餐厨垃圾管理试点城市的指导,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示范推广。要通过开展试点,探索适宜我省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要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做好技术研发、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其他地区也应结合本地实际,借鉴相关经验,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明确职责,协调配合,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各项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各地特别是各城市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市(县)长负责制,加强地方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检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无缝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六、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倡导文明就餐,餐后打包,鼓励消费者适量点菜,减少浪费,从源头上减少餐厨垃圾。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对有关食用油的申诉和举报。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七、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立即开展对“地沟油”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对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
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和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内容,作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制定我省 “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督查方案,并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9月至10月对各地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情况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的督导检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Ο一Ο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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