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2014年海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海盐县农经局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海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提升监管能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和检打联动为抓手,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坚决治理农产品源头上的污染,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是确保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60%以上。
三是确保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7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12000亩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1、加强禁限用农药及添加剂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查种植业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等行为,严禁双孢蘑菇使用荧光增白物质等非法添加物,进一步规范葡萄植物生长调节剂、柑橘保鲜剂、着色剂、防腐剂等添加剂的使用。
2、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以生猪为重点,梳理查找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和饲料环节存在的畜产品安全隐患和漏洞,强化“瘦肉精”监督抽检;强化畜禽养殖环节规范、安全用药的指导;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瘦肉精”自检、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3、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建立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重点强化对质量安全隐患风险大的养殖品种、养殖区域的监管。引导督促生产者按标生产,规范“三项记录”和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完善从苗种、投入品、基地环境和产品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产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辖区内苗种场产地检疫。
4、强化农业执法检查。以“绿剑”执法行动为抓手,集中突击行动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全年组织三次集中执法行动,中间穿插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做好野生动物养殖环节饲料专项检查。加大经常性执法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加快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建设,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充分发挥速测筛查作用。要按照省政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的要求,确保在 3月底前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确保此项实事工程按期完成。
2、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要继续以质量安全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品一标”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为主要对象,加大抽检力度,争取省、市、县三级对生产主体抽检实行全覆盖。今年,县级安排定量抽检224批次。
(三)重视农业标准化推广,推行全程质量管控
1、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按照“清理一批、修订一批、制订一批”的要求,对现有的地方农业标准进行梳理和清理,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编制完善标准化模式图和生产技术手册,推行“一张模式图,一张光盘,一本小册子,一个示范园区”的标准化模式,确保创建县级以上标准示化示范项目5个,编制各类农产品标准生产模式图6个,农业标准化实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推广农药减量防控技术。推进示范性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设,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5.7万亩。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绿色防控示范面积稳步增长。加强高毒农药管理,试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24.5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推广应用率达到80%以上,水稻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3、加强“三品一标”品牌发展。按照“产地安全化、生产程式化、产品标识化”要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全年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7个以上,绿色食品2个以上,无公害产地面积12000亩以上。加强证后监管,以规范标志使用、规范生产主体内部管理为重点,加强对获证生产主体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和绿色食品市场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选择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以及“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作为试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逐步实现生产责任追溯,生产过程追溯和监管责任追溯。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1、完善落实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生产主体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管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及收购贮运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系统内各部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确保监管到位,责任到位。
2、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机构建设,确保监管人员履职到位。建立镇(街道)级农产品监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分期分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检测人员培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农产品检测水平。
3、完善政策联动机制。加快建立监管与政策扶持联动、监管与执法打击联动、责任追究等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查处、整改督办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办各种农业违法案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农经部门各行业、各职能单位的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机制和手段;外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建立会商制度,合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5、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主动做好各种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建立应急事件“反应快速、处置依法、防范联动、预警超前”的机制,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和采取措施,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周、实验室开放日、果蔬体验、知识培训等活动,依托电台、报纸、农业信息网、农业信息报等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