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2000〕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
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