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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实施方案(辛政〔2007〕33号)

   2011-06-22 872
核心提示: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为切实做好我市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确保补贴政
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为切实做好我市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调动粮食主产区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操作规范、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确保应补资金补贴到种粮农民。
 
  (四)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期间不随农资价格变动而变动。
 
  二、农户补贴面积的确定
 
  农户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包括国有农场),再加上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
 
  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三、对农户补贴资金额的确定
 
  (一)补贴标准。省财政下达我市2007年粮食直补资金1089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662万元。按照应补贴面积分别测算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标准,全市统一。
 
  (二)农户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根据农户应直补面积和全市统一补贴标准计算,不允许舍零取整,兑付到农户时据实测算。
 
  四、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
 
  (一)补贴资金兑付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补贴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布。
 
  1、在乡镇政府领导下,各街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核实应补贴面积,核实结果张榜公布三天,村民无异议后,经村民代表同意,乡包村干部签字,村委会盖章,于 6 月 11 日前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两日内预批。
 
  2、各街村将乡镇政府预批的每户应补贴面积再次张榜公布两天,村民无异议后,村委会盖章,乡包村干部签字,于6月15日前上报乡镇政府。
 
  3、各乡镇政府将各村核实批准后的应补贴面积于6月16日前报市粮补办(财政局)。
 
  4、各乡镇根据全市确定的补贴标准和核实后的农户应补贴面积,逐户计算出农户应享受的补贴额,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取得农户认可。
 
  (二)2007年的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以发放现金形式为主。待条件成熟后,再采取“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
 
  1、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农户应补贴面积和全市统一的补贴标准,逐户填制《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通知书》,并发放到户。
 
  2、6月18日开始,由乡镇包村干部带队,乡镇财政所和信用社派人进村设点,集中兑付,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农户凭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领取时需签字,并逐户登记户主身份证号码。
 
  3、直补资金必须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严禁由村干部代领代发。
 
  4、各乡镇务于6月30日前将直补资金兑付到农户。
 
  五、直补工作的检查验收
 
  直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直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重点是:
 
  (一)是否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了“三公开”,兑付程序、补贴面积、标准、金额是否公平、公正、透明。
 
  (二)直补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有无截留、挪用、迟发、滞发问题。
 
  (三)直补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到户,有无代发、扣交各种税费等问题。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调查了解,反映属实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是否存在不符合粮食直补政策的问题。
 
  (五)这次检查验收,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抽查面不低于总户数的1%。
 
  六、直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市长张连钢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陈彦报、人大副主任井端阳、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阎建军、副市长张贵宾、政协党组副书记石延航任副组长,财政、发改、监察、农业、统计、粮食、信用联社、农发行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的直补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对本辖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负全面责任。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了解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传达到每一个农户,使社会各个方面理解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加强档案管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量,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建立补贴资料档案,对补贴农户的基本情况、补贴标准和补贴额等内容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建立查询、分析系统,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及其他有关问题。


 
地区: 河北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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