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工作的实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4年12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试行)》进行修订,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食品经营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桂食药监规〔2018〕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