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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筑府办发〔2010〕186号)

   2011-08-05 323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贵阳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贵州省对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工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和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实现“三创一办”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整治目标
 
  (一)依法取缔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加工、销售点。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三)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地方法规,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的收购、运输、加工、销售规范管理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
 
  (二)以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
 
  (三)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的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整治方式
 
  (一)各区(市、县)对辖区内“地沟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条块结合、各负其责。
 
  (三)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各区(市、县)、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实施重点指导。
 
  五、职责分工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整治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二)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市督办督查局:督查各区(市、县)、各部门整治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四)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油脂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辖区内无证加工点。
 
  (五)市工商局: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销售场所为重点,开展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粮油市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六)市卫生局:负责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用油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以小餐馆、火锅店、快餐店、大排档、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贵阳市掺入 ‘潲水油’散装食用油检测标准》,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七)市商务局:制定《屠宰场废弃物管理办法》,启动全市屠宰场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负责餐饮业的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使用正规来源食用油。
 
  (八)市农委:加大对饲料油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
 
  (九)市城管局:制定《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启动对餐厨废弃物的收购、运输规范管理工作。
 
  (十)市公安局: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市环境保护局: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含油废弃物的排放管理。
 
  (十二)市粮食局:负责全市粮油批发市场的行业管理,引导粮油经营企业诚信经营。
 
  (十三)市旅游产业发展委:负责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行业管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杜绝使用“地沟油”。
 
  (十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负责收集、报送和反馈整治信息。
 
  (十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加强对食用油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监督性抽验,一经发现不合格食用油,从严查处,并追踪溯源。
 
  六、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0年8月3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9月20日前)市政府部署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摸清现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10月15日前)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组织督查、指导。
 
  (三)第三阶段(10月20日前)为总结阶段。各级、各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25日前完成市级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市、区(市、县)长负责制。为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市、区(市、县)要分别成立以市、区(市、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和工作机构,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三创一办”工作目标管理中,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此次“地沟油”专项整治涉及面广、环节多、任务重,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三)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
 
  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部门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并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各地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参与此次专项整治。
 
  (四)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信息畅通
 
  市、区(市、县)“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情况的督查,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监管不力、渎职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
 
  (五)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地沟油”回流餐桌、食品生产、加工等各环节监管的长效机制。首先,要建章立制。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贵阳市掺入‘潲水油’散装食用油检测标准》、《贵阳市散装食用油标识管理办法》、《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意见》、《贵阳市餐饮单位购买食用油查验索票索证管理办法》、《贵阳市粮油批发市场食用油准入管理办法》、《贵阳市饲料油生产加工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和屠宰废弃物的收运管理,把好源头关;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和销售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索票索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做到监管到位。第三,要大力扶持新兴环保产业。支持鼓励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成为贵阳市餐厨废弃物收购处理定点单位,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在资金、税收政策上予以扶持和优惠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推动其快速发展。
 
  附件:1.贵阳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贵阳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附件1:
 
  贵阳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忠(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陈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贵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高  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葛宇菁(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
 
  王建忠(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蔡定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肖  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朱丽霞(市商务局局长)
 
  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
 
  莫  惹(市城管局局长)
 
  王鲁黔(市粮食局局长)
 
  姚元怀(市工商局局长)
 
  解克俭(市质监局局长)
 
  聂雪松(云岩区区长)
 
  张  曦(南明区区长)
 
  向虹翔(花溪区区长)
 
  赵继红(乌当区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区长)
 
  钟汰甬(小河区区长)
 
  刘  军(清镇市市长)
 
  蒋志伦(修文县县长)
 
  张定超(息烽县县长)
 
  马  磊(开阳县县长)
 
  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由陈贵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中选调。 

 
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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