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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西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办发〔2014〕5号)

   2014-03-11 879
核心提示: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岳西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岳西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岳西县委办公室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岳西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和安庆市编办《关于县(市、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函》(庆编办函〔2014〕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在现有编制范围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原则,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下移执法重心,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主要任务
 
  通过整合设在县卫生局的食安办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机构和工作力量,构建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基层监督“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和权责清晰、监管有力、执行顺畅、无缝衔接的运行体制。
 
  (一) 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整合设在县卫生局的食安办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机构,组建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不再保留岳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岳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县农委,县商务局原生猪屠宰管理稽查大队(定点办)成建制划入县农委。
 
  2.整合内设机构。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综合性职能、辅助性职能的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如: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装备股;对原承担专业性职能的内设机构予以保留或调整。
 
  3.调整行政直属机构
 
  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规格和个数基础上,重新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
 
  ①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基础上,组建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副科级建制。
 
  ②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基础上,组建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股级建制,局长高配副科级。
 
  ③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股级建制。
 
  (二) 组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
 
  整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与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所属的食品药品监督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建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受其委托承担全县范围内市场监管稽查工作。
 
  (三)组建市场监督检验所
 
  整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质量监督技术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组建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股级建制,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统一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市场监督检验检测工作。
 
  (四)组建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在工商局现有6个基层工商所的基础上,组建城关、温泉、来榜、主簿、五河、店前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科级建制,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具体承担所辖区域的市场监管工作。
 
  (五)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乡镇要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 ”制度。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三、实施步骤
 
  全县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确保2014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机构组建阶段
 
  整合设在县卫生局的食安办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机构,组建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筹建领导班子,挂牌运作,此项工作2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定新组建机构“三定”规定(草案),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县编委会议审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新组建机构编制数量、编制结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好定员定岗工作;财政部门根据机构整合组建情况和核定的编制数额做好经费划转和资产核查划拨工作;县审计局负责部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机构变动部门做好各类文件、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移交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新机构的印章制发和旧印章的收缴并统一注销。此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
 
  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后,县政府将对改革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确保职责整合到位、机构设置到位、编制核定到位、人员划转配备到位、经费和资产划拨调整到位,并做好改革总结报告工作。
 
  四、工作要求
 
  此次改革涉及多个部门职责、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调整,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改革工作,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改革过渡期间,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保证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平稳过渡。要严格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地区: 安徽
标签: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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