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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渭政发(2013)8号)

   2013-04-11 656
核心提示: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了全面提升食品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和《实施意见》以及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迫切需要。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矛盾凸显期,监管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尤其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依然存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实施意见》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当前的各项工作上来,按照依法监管、科学检测、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巩固、完善、创新、深化”的工作思路,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求实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发展。

  二、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在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机构设置,整合监管力量,理顺监管职能,确保无缝衔接。要加强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建设,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明确工作经费,强化其统筹、协调、指导职能。要进一步夯实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做好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二)狠抓基层食品药品执法场所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调研,制定规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盘活乡镇闲置资产等办法,切实解决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场所办公用房。对新建的食品药品执法场所在立项上予以优先,项目所需用地由政府行政划拨,建设相关规费享受公益性事业优惠。对验收合格的,在省政府每所奖补50万元的基础上,县市区政府再奖补10万元。同时要切实加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加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执法车辆和现场快检、调查、通信等设备建设,满足正常执法需求。到2013年底,全市所有乡级食品药品监管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三)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市县整合资源,乡镇配备人员,分级确定重点,检测全面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市、县、乡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职能定位和设备配置标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检验检测机构与市本级统筹规划和建设。其他县级检验检测中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列入年度重点建设计划。对于县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在省上每个补助20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再补助50万元。2013年底,市本级和所有县市区的检验检测中心要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办法,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坚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年培训率达100%。要通过技能比武、案卷评查、交叉执法、责任追究等措施,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履职能力,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廉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三、突出创建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是中、省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从2013年起,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同时,加快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遵循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以奖代补、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全面铺开创建工作。要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加快创建步伐。对创建成效显著、如期通过省上验收的,省、市予以奖励。2015年底,力争6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放心县或示范县标准。

  (二)坚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常年有整治,月月有重点的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要节点,有计划、有步骤的搞好以保障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和学校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亮剑、希望等专项品牌执法行动。要围绕非法添加、使用非法食品原料或有害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制售假冒食品、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单位和监管薄弱领域,综合运用执法抽检、市场巡查、突击暗访、风险监测以及有奖举报等手段,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集中开展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委托加工、利用互联网收购邮寄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等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曝光和处理力度,震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严禁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罚过放行、以罚代刑。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办、抽查和复核力度,确保处罚到位。对未及时查处、久拖不结的“人情案”,市级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快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创造打击惩处有利因素,进一步形成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依法严格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省政府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加大对设置规划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清理整合。督促屠宰企业按规范标准不断提升改造,严格落实生猪屠宰各项技术规程,切实保障肉品质量。认真做好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兽药 GSP工作制度。加强生鲜乳收购、准运环节的许可和监督管理,扎实开展生鲜乳常规检测,全力抓好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和瘦肉精监控检测,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研究制定具有渭南特色的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不断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完善和实施驻企监督员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标签标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加强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深入开展食品企业评星达标、升级晋档活动。继续开展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 “小超市”、小商店及儿童食品等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县城以上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县城以上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四)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完善药品驻厂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检查 GMP执行情况;强化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和跟踪检查,严格药品广告的监管;深入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积极稳妥的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强化高风险产品、中药材、中药饮片、药用辅料的监管,建立现场检查、检验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联动机制。强化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电子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准入。进一步加强药品“三统一”工作,严格配送企业监管和考核,确保药品配送覆盖率达到规定要求。

  (五)加强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严把医疗器械准入关口,加大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力度,完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建立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落实监督检查员制度,完善基层监督网络,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监测报告体系,加强药品安全监测,做好分析评价,提高检测水平。

  (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建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成品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建设,储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五、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掌握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要按照责权一致原则,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推进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任务、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的“四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市财政按全市总人口每人每年0.5元的标准落实市本级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和打假治劣、抽查检验、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增加。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投入,足额预算到位,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三)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对恶意违法、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屡教不改、重复违法的企业坚决逐出食品药品市场。对遵纪守法、信誉良好、产品安全的食品企业列入“红名单”,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帮助扩展市场。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信访和投诉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专司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完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形成多方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考核检查。各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引入群众测评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和干部任用挂钩,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市食药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全面启动和实施安全饮食用药科普行动计划。加大公共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执法工作动态,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地区: 陕西
标签: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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