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餐饮企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市府办发〔2013〕11号),早餐工程列入市政府2013年实事推进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建设原则,将重点扶持有品牌知名度和连锁经营规模的餐饮龙头企业,支持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完善我市规模化、标准化和连锁化的早餐供应链,逐步实现早餐市场“布局更合理、经营更集约、配送更快捷、食品更安全、品种更丰富、价格更亲民”。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数量
4家餐饮企业。
二、项目建设内容
支持企业建设(或改建提升)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主要完善研发中心、生产设备、食品安全检测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冷链配送系统等。
三、项目支持标准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所需经费由企业承担为主,市级财政早餐工程专项资金给予补贴。支持标准上限为每家225万元,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项目要求
1、符合沪商服务〔2013〕262号文通知精神,企业承诺并按照《早餐工程实事项目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建设。
2、坚持大众化的建设方向,早餐品种符合中国传统习惯,兼顾上海市民生活口味。
3、项目建设2013年11月底竣工运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以加工面积为主,并辅以适当比例的仓储、配送、仓装、洗消面积,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既可改造提升现有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也可建设新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五、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参与早餐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在早餐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强,带动就业多,企业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2、企业经营符合《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要求,具有产品生产标准、工艺与品控流程标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企业自觉遵守《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3、企业早餐经营基础稳固,有一定数量的早餐网点。
4、改造提升建设现有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或建设新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
5、企业经营的早餐品种应符合传统大众化消费需求,供应的大众化早餐品种不能少于5个,价位亲民。
六、遴选原则
1、政府指导原则。入选企业在按市场规律建设的基础上,必须遵循沪商服务〔2013〕262号通知精神,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建设。
2、便民利民原则。主食加工本配送中心建设与早餐网点是相辅相成的,早餐网点数量以企业现有的、并统一配送的早餐网点 (限上海)为主,并适当参考2013年新拓展的早餐网点数量。无早餐网点的企业,不予支持。
3、大众化原则。入选企业必须是经营早餐的餐饮企业,早餐品种具有上海传统早点的特色,符合市场需求,早餐品种多样、价格亲民、服务便民。
七、遴选程序
由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组建2013年市政府实事项目早餐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评审小组,择优确定企业。入选企业在早餐工程网站(http://zc.tpsha.gov.cn)公示无异议后,下达任务通知书。
八、上报材料及要求
1、企业项目申请书。主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企业现有早餐网点数量、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生产规模、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荣誉资质等。
若申请主体与建设主体不一致的,须明确企业关系并提供说明(证明)。
2、企业承诺书。主要承诺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按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3、企业早餐网点名册。分为两部分,一是现有早餐网点。二是今年将要拓展建设的早餐网点。店名、地址(具体到某区、某路、某号)、电话、联系人、网点面积等要素齐全。不经营早餐品种的网点请勿上报。
4、企业早餐品种供应目录及售价(品名、规格、售价,需表明自产、外购)。
5、企业2011-2012年二年财务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9、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企业加工配送中心许可证复印件。
11、企业获得HCE、ISO、HACCP 认证证书和餐饮业现场规范管理达标证书等复印件。
12、企业注册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证明、上海名牌证书复印件,及企业主要获得国家、市级产品(服务)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13、企业员工花名册及技术(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14、电子软件安装合同(复印件)。
15、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
16、企业早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
九、报送要求及时限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上报三份。要求标准A4纸(210㎜×297㎜),双面打印,有目录和页码;封面要明确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等。
请于5月17日17:00前报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地 址: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606室
联系电话:52881238 52881236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