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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2012-03-21 926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发展形势,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干部群众紧紧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以“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理念推动三农工作,克服多种困难,战胜严重自然灾害,粮食总产首次突破1100亿斤大关、连续8年增产、连续6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农产品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利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技支撑能力和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林业、供销和农村金融等改革取得新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出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和好的气势。

  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至关重要。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耕地和淡水资源约束趋紧,农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上升。粮食产量实现“八连增”之后,一些地方出现了盲目乐观、忽视农业的倾向;产量基数已经很高,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难度加大;农业生产成本持续升高,种粮效益下滑,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仍不完善,科技转化推广能力有待提高。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工作松懈、投入减弱,必须迎难而上、持续求进、积极作为,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局面。

  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必须紧紧抓住中央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大机遇,坚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培育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创新体制机制,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大动力。

  2012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指导意见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坚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坚持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夯实农业基础,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认真落实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战略工程赋予河南的重要任务,加快推进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科学谋划、综合配套、稳定面积、主攻单产、整合资金、聚拢政策,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全力打造黄淮海平原、南阳盆地、豫北豫西山前平原优质专用小麦、玉米、水稻产业带,建设一批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高标准永久性良田,统筹推进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现优良品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全覆盖,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农技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所等农业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保2012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

  (二)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机电井升级改造,稳定井灌面积。推进规模化节水增效示范项目,集中连片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建设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工程。加快引黄水利工程建设,抓好濮阳渠村等引黄调蓄工程,推进赵口引黄二期、小浪底南北岸灌区、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等工程前期工作。加强淮河流域蓄滞洪区、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加快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启动丹江口水源区第二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搞好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和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争取启动易灾地区水土流失和风沙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河口村水库主体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及受水区配套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出山店水库和前坪水库前期工作。积极开拓新的投资渠道,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用好中央统筹资金,制定省级统筹办法,推进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的政策,做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确权及管护主体责任确认工作。

  (三)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偿试点,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市)建设,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集中资金、连片治理、综合开发,把180万亩中低产田建成平整肥沃、设施配套、道路畅通、林网适宜、技术先进、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土地整理,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推行占用耕地建设重大工程移土培肥经验和做法。积极培肥地力,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缓释肥,扩大绿肥种植面积,继续实施旱作农业工程。加强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基地建设。

  (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拓展农机作业领域,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突出秋粮生产机械化,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巩固小麦生产机械化成果,确保机播机收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玉米收获机械研发和推广,力争机收率60%以上;加大水稻机械化推广力度,提高水稻机械插秧水平,力争机收率达到75%;推进花生、油菜生产机械化,抓好根茎作物收获机械化试验示范。推广精量播种、化肥深施、秸秆还田和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完善农机农艺融合协作机制,抓好农机人员培训、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和农机安全监理,建设省农机跨区作业信息网络设施和智能调度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农机信息化水平。

  (五)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加快伏牛山、桐柏山及大别山、太行山山地生态和平原涵养区建设,构建沿黄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完善区域生态网络。突出抓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和山区生态体系、农田防护林体系、村镇绿化、湿地保护、生态廊道网络等国家和省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完善森林经营政策,搞好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增加贷款贴息规模,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国家级公益林赎买机制。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乡同治。广泛开展生态创建,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积极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和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三、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一)明确农业科技创新目标。巩固小麦、玉米、棉花、花生育种的领先地位,提升水稻、家禽、生猪、肉牛育种的研发能力,保持动物疫病防控和快速监测技术的领先水平,确保粮油储运和精深加工技术的领先优势。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集成转化一批重大涉农科技成果。突出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特征,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技术创新主要目标,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抓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推进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强化分子标记、细胞工程和基因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生物品种选育、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应用,力争在作物分子聚合育种、大面积均衡增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资源高效利用以及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生态农业、新型疫苗、生物农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支持小麦、玉米、生猪、肉牛等良种繁育和生产技术创新,加强农机关键零部件和重点产品研发,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研发和推广节本降耗、节水灌溉、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实用技术。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创新,开展农业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生物基因调控及分子育种、农林动植物抗逆机理、农林生态修复、有害生物防控、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研究。

  (三)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推进科技创新,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建立产学研、农科教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强化激励机制,扩大院所在绩效工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完善农业科研立项制度,建立定向委托与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与适度竞争相结合的立项机制。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把应用和推广成效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创新科技交流合作机制,加大省部共商、省部共建和省院、市厅会商力度,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建立农业生产气候灾变、农业污染与农业生产安全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加快棉花转基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小麦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步伐,积极创建粮食作物生理生态与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小麦、玉米和食用植物油深加工、花卉、生物药肥、高端食用菌等涉农领域争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省级研发平台建设,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和示范基地建设。继续支持许昌、南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新建3至5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强地市级涉农科研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纳入省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积极推进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大中国气象局和河南省农业气象保障与应用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建设力度,争取建立国家中部人工影响天气跨区联合作业指挥中心和基地,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在农业科研试验用地上给予支持。

  (五)推进种业科技创新。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珍稀品种保存和地方品种标准样品保藏体系,创新育种方法和技术,实施动植物良种工程,加强育种制种基地建设,推进高科技生物技术育种园区和农作物种子南繁科技园区建设。实施育繁推一体化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支持重大育种科研项目向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支持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推广和售后服务。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制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骨干种子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组建种业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加快推进粮棉油生产大县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加快小麦、玉米、水稻等超高产新品种选育,加大生猪、肉牛、奶牛等畜禽良种繁育、引进和推广力度,选育花生、棉花等大宗特色农作物及优质高产木本粮油新品种,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粮食、油料等品种的种业中心。探索开展种子生产保险试点,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优化种业发展环境。加强种子收购、加工、包装和储运全过程质量监管技术的研发推广,确保种子质量和纯度。

  四、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一)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调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切实提高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的待遇,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作用、长效运行的原则,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认真落实国家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加快分离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探索公益性服务多种实现形式。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播手段,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建设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抓好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乡村气象服务专项试点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二)引导科研教育机构开展农技服务。强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服务三农意识,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积极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继续实施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活动。充分发挥县级农业科研单位在技术服务和良种推广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技推广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着力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协会等培育成农技推广的市场主体和重要力量。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发展专业化防治组织,在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和重大病虫发生源头区推行统防统治。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市、县及优秀社经验推广工作。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增强集体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鼓励发展新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整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继续实施星火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工作。

  五、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培育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一)大力发展农业教育。加强高等农业学校建设,推进省部共建,争创全国一流高等院校。调整优化高等农业院校学科结构,重点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大高等学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建立农村人才培训体系,发挥涉农职业院校、广播学校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大力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涉农行业兴办职业教育。

  (二)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扩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完善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开放有序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切实加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实施高层次创新型农业科技人才推进工程、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开发工程以及中原学者、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型科技团队等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养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农业科技人才。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建立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基层倾斜。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岗计划,选聘一批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乡镇特殊岗位和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选拔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农技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或到国内外高校学习研修。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三)着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工程、创业兴业工程、技能开发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村生产型和服务型人才培训。创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方式,经费分配实行奖优罚劣,探索校企结合、订单培训的新途径。建设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下大力气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加强对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民技术人员等的培养,扩大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的培养规模,积极开展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的培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六、完善农产品生产流通体系,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按照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原则,以区域资源优势为依托、以产业关联为纽带、以多个涉农经济组织紧密协作为基础,突出基地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选择一批上下链接、合作紧密、就地加工为主的农产品产区,集中力量培育优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品牌,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明确标准和发展目标,制定评审条件和程序,实行动态管理、科学指导,重点抓好新野肉牛、鄢陵花木、浉河茶叶等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试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建或联建原料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物流园区。

  (二)切实抓好菜篮子工程。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认真做好蔬菜种植、销售和质量安全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种植结构,加强优势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地区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提高菜篮子保障能力。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全省范围内蔬菜生产、销售的协调机制和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优势区域的菜地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确保大中城市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推进花生等油料作物向主产区集中,形成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

  (三)积极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大力发展优质茶产业,加快建设大别山区、桐柏山区等茶产业基地,做强绿茶产业,积极开发红茶新产品,培育豫茶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扩大花卉苗木种植规模,打造花卉苗木生产核心区,扶持一批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加快林果业发展,支持发展木本粮油、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业,建设豫西、豫南高标准林果种植基地和沿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支持发展生物质能源林。鼓励因地制宜发展优质棉花、烟草、食用菌、蚕丝等特色农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大力培育和争创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四)大力发展现代畜牧养殖业。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鼓励集约化养殖企业规模扩张,重点发展5000头以上的生猪、500头以上的奶牛肉牛、100万只以上的肉禽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启动千万吨奶产业跨越工程,积极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着力培育存栏奶牛万头以上的奶业生产大县。积极提升肉制品的加工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乳制品精深加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等环节监管,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积极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

  (五)努力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城市建设实行菜场拆一补一政策。继续推进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以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试点。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的补助政策。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交易方式,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和农校对接等模式,支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增加直供直销网点。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推进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推动流通网络向农户延伸,在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行电子结算。提高优质、高效的特色农产品出口水平。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和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建立主要蔬菜品种和价格核定机制,做好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查分析,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

  (六)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修订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标准,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发展绿色无害投入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和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快速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不断增加农业补贴强度和补贴总量,扩大补贴范围,完善补贴机制,新增补贴要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落实国家加大良种补贴力度的政策。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林地管护、湿地保护力度。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上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加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向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倾斜力度。统筹安排项目,集中投放资金,使不同来源、不同渠道的涉农资金和项目重点用于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和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切实加强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金融政策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落实国家现行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健全金融机构县域业务服务考核评价办法,督促县域金融机构提高农村信贷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成效。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步伐,尽快实现县域全覆盖。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落实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和弹性存贷比等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和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的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农业科技的贷款投放。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推进涉农企业上市,加快开展债务融资,稳妥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推进粮食生产保险,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开展设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启动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建设农畜产品中远期交易现货市场,推进生猪、大枣、玉米、山药等中远期现货交易,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发农产品交易新品种。

  (三)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政策。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种粮大户,有序发展家庭农场。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完成各类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规政策和土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土地银行、农村土地交易所,解决流转中的信息对接、价格评估、利益保障等问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林权登记、流转、争议调处、纠纷调解仲裁等管理,搞好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三农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三农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形成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大合力。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培养工作,完善农村基层自治机制,健全农村法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推进农村“六大员”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务实重干,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地区: 河南
标签: 农业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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