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部分说明可不遵守标签的某些要求,但需要时不能删去郑重声明的内容。
25、若对标注要求有适当降低时,是否可在营养素含量低或极少时标"低"或"不含"的说明(如不含脂肪的甘蓝)?
不可。只有食品经特殊加工、改变、按配方生产或重新按配方生产,降低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从食品中去除该营养素或食品中不含此营养素,此时才可这样标(例如"低钠马铃薯片")。
其它食品只可依据其食品类型作出说明(如"不含钠的植物油"或"不含脂肪的甘蓝")。
26、何时可认为配方食品经过特殊加工,并允许注明含量"低"或"无"的说明?
如果认为某类食品中含有某营养素(如豌豆罐头中含钠),并且所标注的食品的构成含微量营养素或不含该营养素,即可认为该食品经过特殊加工,可注明含量"低"或"无"的说明。
27、若某产品未按正常配料加工(如调味品混合料中未加盐),是否可标明"不含钠"?
可以。食品药品管理局会认为该产品就是如此配方、食品中不应含此营养素,若它符合"无钠"的相关标准,则标"无钠"的说明是适宜的。
28、即使产品实质是100%的脂肪,是否可以注明"不含脂肪"(例如极小包装的烹调油滴)?
虽然每参考值的食品中只含不足0.5克脂肪,理论上可以标"不含脂肪",但对于实质是100%脂肪的产品来说,这样标会引起误解。按有关规定,标签上必须指出其为100%脂肪。
然而,"不含脂肪"、"100%脂肪"、"全脂"彼此之间又相互矛盾,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食品药品管理局认为,只要不误导、"不含脂肪"这个词不太明显、象"烹调中不产生脂肪"之类的说明就比较适合,使用比较明显的字体,或者与其它标签内容划分开。
29、即食谷类相对于其它早餐食品(香肠或丹麦馅饼)是否可标"较少"或"较多"之类的说明?
当局认为,若能恰当描述食用情况(例如,"请更换您的早餐食谱。该谷类较丹麦馅饼可少供给▁%脂肪"),添加这样的形容词是可以的。
30、什么是适合的参考食品,并可在其标签上标明"微量"的说明?
参考食品必须是一种或一类食品,且能代表标注此说明的同类食品。例如,可用巧克力冰淇淋作为其它巧克力冰淇淋的参考食品。
说明上的"微量"以参考食品中脂肪或热量的营养素数值为基准,它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确定:可以是有效数据的代表值、该类食品国家或地区前三大品牌产品的平均数值、市场执行标准或某食品的营养素值若能代表该类食品,则此食品即为市场代表产品。
用来表示"微量"说明的各营养素值应与该类食品众多营养素数值的平均数近似,不应是一种或一类食品营养素数值的最大值。与参考食品相比,消费者认为"微量"食品相对于其它同类食品应改良了某营养素。
标签:标签